一、日本邮寄手表回国需要交海关税吗?
是需要缴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您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发票,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手表税率是20%。
二、在日本向中国邮东西,要交税吗?
根据税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是应交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总称。总体来说,行邮税税率要比一般贸易进口征收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总税率要低的多。因此,随身携带与邮递方式,在行邮税的征收上是一样的。
应交纳的行邮税=完税价格*税率
钢琴的行邮税税率为10%,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如果完税价格被海关确定为你所说的20 000元的话,那么,应当交纳的行邮税=20 000*10%=2 000元。
上述所说的税收,为入境时我国征收的税款。至于日本出口环节应交纳的日本的税款,需遵循日本的法律。
另外,邮寄费由邮寄人在邮寄时按照日本方的邮递费标准收取,你需要向日方咨询。
关于补充问题。
电钢琴属于电声乐器,与钢琴的税率是一样的,也为10%。这个税率,是行邮税中最低的一个税率。
对于飞机托运费,亦是按照在日本的承运航空企业的收费标准收取,连同是否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的问题,你都需要向日方航空公司咨询。另外,一般的,空运的成本要远高于海运。
三、从日本买手机寄东西到中国多少钱收关税?
1、从日本寄东西回国的收税标准是: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在海外购买的物品,自行到海关那里申请报税,如果抽查物品的时候发现不报税的话则需要重罚的。
3、27种物品中,4类物品的税率有所降低:皮革服装及配饰税率由20%下降到10%,照相机及配件税率由20%下降到10%,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税率由20%下降到10%,其他物品税率由20%下降到10%。
4、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也就是通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通关手续。也就是说,对于那些符合海关快件监管条件的包裹,可以使用快件通关;不符合条件的,只能使用贸易货物通关。新政同时也将电子产品等多种商品纳入到了完税的范围。
5、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作为个人物品邮寄的话应该是不收税的。在包装上注明“礼物”即可。
6、海关所说的奢侈品关税中‘奢侈品’的定义是“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种类主要包括化妆品、珠宝、服装、包、高档手表等进口商品.
日本寄东西回国要注意:
1、EMS,时间和你在国内地点有关系,一般到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等)4-6天,费用和重量有关系 一斤大概700日元左右。
2、标准航空件(SAL) 时间大概两周 ,一斤大概600日元。
四、日本ems到海关清关问题?
如果是大型的电子设备的话一般多需要交关税的一般来说关税税率多在20%左右。
如果是小型的设备要看你日本那边寄件的时候会不会申报,这个很重要的如果不会申报到达中国海关后若产生关税或者通知你清关你可以到邮局填一份个人物品申报的报关单来进行申报是个人使用无商业价值声明。(填写这份表格后海关也会考查你这个设备的价值不完全根据你的申报来进行,高价值的产品海关会重新估税)
五、日本邮寄东西要关税吗?
首先:建议东西量不大,可以报为个人自用就不用缴关税了。
下面分点,阐述一下关税的要点。1,进境邮递物品包含在进境物品里面 。《海关法》规定,进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部分,需要缴纳进境关税,进境邮递物品的纳税义务人为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邮递时交付的是出境关税,不包括进境关税。2 计价方法:进口税从价计征: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税税率=进境关税+海关环节代征税 3..如果海关认为你的邮递物品超出自用范围,就将按照货物类邮件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