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税务局运城(运城税务局电话)

纳税服务 2023-04-10 10:10 编辑:admin 126阅读

1. 运城税务局电话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部分地市已开通)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柜台、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缴费等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目前全省范围内均已开通微信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

  温馨提示:一是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二是选择缴费年限时,系统默认选择“2022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人群”。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等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缴费人扫此码即可完成缴费:点击进入

  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2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立即注册】,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者【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完成注册。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填写“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表”,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档次,在【报表申报】模块点击申报。申报完成后,在【费款缴纳】模块下点击“获取缴款信息”,查询应缴款信息,点击“缴款”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费款缴纳。

  温馨提示:一是缴费人选择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的,需先与主管税务机关协作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可通过协作银行柜台或APP签订协议;二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要绑定银联卡及银行预留手机号;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要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

  4.支付宝缴费

  进入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进入界面后点击【社保】-【山西社保缴费】-【登录】,进入个人中心,添加常用缴费人,选择需要缴纳的险种,确认待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缴费。

  目前运城市、太原市清徐县已经开通了支付宝缴费渠道。

  5.社保缴费专用POS机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6.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缴费。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以虚拟户方式进行申报缴费。

2. 运城市税务局举报电话

正常运行。

截至2022年12月,运城公交2路线路全长14.1千米,双向各设27座车站,起于杜甫村站,途经杜甫村、南风广场、运城市人民政府、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市中心医院、运城体育馆、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运城市禹都公园等重要场所,止于芦子沟村北站。

截至2022年12月,运城公交2路的首班车时间为06:30,末班车为19:00;实行单一票制,单程票价1元。

3.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地址

需要去税务大厅办理,咨询税务局。 所需资料 (一)《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加盖缴费单位印章,一式两份;

(二)缴费单位的申请报告(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退库原因、企业用工人数、企业工资总额等情况);

(三)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原件(查验后退回,缴费凭证是指银行首次打印的电子缴税回单或税收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四)退费返还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五)缴费单位多缴月份的工资表或工资汇总表复印件一份。(计算错误多缴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退费须提交,重复缴交无需提供。) (六)其他相关资料。  

4. 运城税务局电话多少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办事负担,市残联、市税务局和市人社局优化流程、整合系统、数据共享,构建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业务系统,将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缴纳残保金和申请超比例奖励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模块,实现残保金相关事项线上办理。

  一、征收时间

  2020年度残保金缴费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仍在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过程中,应在申报完成后及时缴纳残保金。

  二、征收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

  三、征收流程

  (一)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

  1.2020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7月登录“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超过规定时限3个月后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后,系统生成单位2020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阅读确认承诺书内容,完成申报。(2021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2.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对残疾职工信息有异议的,按异议类型上传材料,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委等)处理,用人单位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查询异议处理情况。

  提示: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20日。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继续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3.用人单位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应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继续办理残保金缴费或超比例奖励。

  4.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可直接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缴费。

  (二)确认应缴费额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显示用人单位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等基本信息,以及残疾职工比例、残疾职工明细。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系统将展示残保金缴费信息,用人单位确认后即可进入缴费环节。

  用人单位如对单位基本信息(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有异议,须在残保金缴费信息确认前通过异议处理模块发起异议申请。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中心等)处理,用人单位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查询异议处理情况。(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操作手册见附件2)

  提示: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20日。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继续进行应缴费额信息确认。

  (三)缴纳残保金

  1.无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点击“确认提交”完成本次操作。

  2.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点击“立即支付”跳转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电子税务局提供“免填单”服务,用人单位核对应缴费额相关信息无误后,完成残保金缴费。(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残保金申报缴费操作手册见附件3)

  (1)缴费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银联在线缴税、银行端查询缴税或第三方缴税。

  (2)凭证获取:完成缴费后,可在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证明。

  (3)异议处理:

  用人单位在缴费环节对应缴费额有异议的,处理规则如下:

  因未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导致应缴费额有误的,用人单位应在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重新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系统中确认应缴费额信息,系统将更新应缴费额;

  对单位基本信息(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有异议的,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异议处理模块发起异议申请。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继续进行应缴费额信息确认。

  (4)多缴退费:

  缴费后申请异议处理,经相关部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审核后,确需调整应缴费额,产生多缴退费的,确认更新后的应缴费额,进行更正申报,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提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7月20日起,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或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缴纳残保金。

  (四)超比例奖励

  2020年度已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完成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确认单位信息,进入超比例奖励申请页面,填写单位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用人单位开户名称锁定状态),申请提交超比例奖励申请。

  如用人单位账户名不匹配(用人单位开户名称不同于系统中显示的单位名称),需更改已提交的超比例奖励单位账户信息,可携带材料至本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和应缴费额等信息后,方可办理残保金缴费和超比例奖励申请。

  2.为确保费额计算准确,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按以下顺序操作:先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再确认应缴费额信息,最后办理残保金缴费或超比例奖励申请。

  3.为保障数据传输到位,用人单位完成残疾职工人数申报,待数据传输后,再登录残保金征缴一件事,进行应缴费额信息确认。

  4.异议审核后,用人单位需根据不同类型的异议,进入不同的事项,继续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或应缴费额信息确认。

  5.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eTax@SH3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如对应缴费额存在异议,参照“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确认应缴费额信息”环节的异议处理方式。

  五、咨询方式

  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等方面问题可咨询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shdpf.org.cn/xbjyzx/xbjyzx/

  残保金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等方面问题可咨询上海人社咨询热线12333或各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联系方式详见:http://project.ykqnl.com/shsbj

  残保金申报缴款等方面问题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方式详见

5. 运城税务局咨询电话

一般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拓展资料:

各地可能规定的不一样,不过应该与当地其他部门的上下班时间一致。如果没有,你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的咨询电话查询。

6. 运城市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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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河北省邢台市推进“医养一体、两院融合”探索农村养老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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