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营利组织认定管理办法?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三、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五、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非营利组织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核准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
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优惠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
六、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
(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五)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六)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处罚的。
因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规定的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同时废止。
二、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吗?
不需要,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就可以选定小规模纳税人了,不需什么资格认定,而且按目前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免税。现在办理公司,税务资格认定不再有什么条条框框了,好多事情都只需注册登记或者告知一下,既不需证明,又不再审批。这种改革使整个社会都提高了效率。
三、认定非营利组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如还有不懂可以留邮箱
四、民办学校可以认定为非营利组织吗?
民办学校一般属于营利组织
就跟外面的补课班和兴趣班的性质是一样的
因为学费比公办学校高
所以不会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
五、非营利组织包括哪些组织?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有:
1、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奥组委、中国残疾人协会、作家协会、慈善协会、宗教三自爱国委元会、还有华侨商会、地方协会(港商协会、台商协会、潮青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
2、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学术、环保等等。
3、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同时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
扩展资料:
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把非营利组织划分为3大类,15小类,它们是:
1、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医疗和社会工作:医疗保健、兽医和社会工作;其他社区服务和个人服务:环境卫生、商会和专业组织、工会、其他会员组织(包括宗教和政治组织),娱乐机构、新闻机构,图书馆、博物馆及文化机构,运动和休闲。
欧共体经济活动产业分类体系把非营利组织划分为5类18项:
2、教育: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护理教育;研究与开发;医疗与卫生: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牙医和兽医;其他公众服务:社会工作、慈善机构、专业组织、雇主协会、工会、宗教组织和学会、旅行社;休闲与文化:娱乐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动物园和体育组织。
六、非营利组织有?
非营利性组织有:公益性的团体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志愿者协会、慈善机构等:宗教类团体组织,如宗教协会、教堂、民间宗教机构等;文教类的团体单位,如学校、研究所、教育部门、文艺团体等;环保类团体组织,如绿色组织、动物保护者协会等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类团体组织,如消协、法律援助中心、社区业主管委会等。非营利性组织要运用传播手段将组织的宗旨、目标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告知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获得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的社会
七、非营利组织会计和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区别?
1、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企业会计按持股比例对企业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2、非营利组织无实收资本,企业会计有实收资。非营利组织对组织权益称为净资产,企业会计称之为所有者权益。非营利组织将净资产分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企业会计将所有者权益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非营利组织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来完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企业会计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4、企业会计要遵循会计基本原则,非营利会计必须严格尊守经国家权利机关或上级部门批准的预算收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5、企业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处理原则, 非营利组织会计则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处理原则。
6、企业会计必须进行成本核算,非营利组织视情况进行成本核算也可以不进行成本核算。
7、非营利组织会计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个部分。企业会计按企业的性质,有商业企业会计、工业企业会计、农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等。
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1、社会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中介服务和直接服务。
2、社会沟通。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充当桥梁。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企业、社会的意见、建议,为政府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协助政府作好宣传、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如各种行业协会)
3、社会评价。对生产、消费品作出公正的评价(如各种调查机构)。
4、社会裁断。调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5、政治作用。政府合法性的资源供给者,合法性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们的地位的承诺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6、政府权力的监督者。非营利组织为人们的自由结社提供了自我组织的空间,这些组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护人类整体利益为宗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唤起公众的公共意识,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7、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者。有利于培养公众的正确的参政观。
八、非营利组织最大特点?
非营利组织的最大特点主要有:组织性、独立性(自治性)、自愿性、不分配利润。
1、组织性
作为一个非盈利组织,必须是一种机构性实体。因此,这个组织必须有一个组织章程、组织运行规则、工作人员或其他一些相对持久的指标。
2、独立性(自治性)
非盈利组织一般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自身活动的组织,不是政府的下属机构,一般不受政府控制,有自己的董事会,独立地完成组织的使命。
3、自愿性
这种组织使命的完成通常是团体成员(会员)自愿参与的结果,特别是一些公益服务组织,其会员、成员从事服务时,通常是义务的、无偿的、自觉的。
4、不分配利润
非盈利组织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靠自己的经营行为创造收入、创造利润,而是不能把利润分配给那些管理和经营这个行业的成员或会员。
九、什么是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
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学术、环保等等。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同时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
十、非营利组织有哪些?
包括公立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比如很多社会团体都是公立的,比如红十字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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