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残保金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一定比例缴纳该保障金,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保障。具体的缴纳比例和方式,以及使用该保障金的具体用途,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筑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缴纳残保金的义务,并参考当地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缴纳。
一、建筑企业残保金怎么计算
根据你们在职人数和残疾人 以及你们工资总额来计算残保金的; 残保金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
二、企业申报残保金的条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申报征收期
1、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2、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注:对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障金资金压力较大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申请。
三、残保金企业少于100人只缴纳3人残保金吗?
要按照2013年6月和12月个人申报记录、统计I102报表申报,如果你们单位就三人,就没有问题,如果2012年人多,2013人少,而且减少的幅度比较大,残保金要求提供1-12月的个税申报记录和1-12月的工资表。
四、小微企业缴纳残保金的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五、小微企业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小微企业从工商注册时间计算起,三年注册时间内,并且人员在 30 人(含 30 人),如果未安排残疾人的企业,可以免缴纳残保金。超过3年注册时间的,需要按人头缴纳。小微企业不涉及发薪资以及上社保情况,只有法人一人,也要缴纳一人份的残保金。
六、2021年企业残保金计算公式?
2021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1.5,减去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就业数。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职工总数取整数,采取舍五入的原则,上年平均工资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无残疾人就业,则写0。平均工资以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公车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七、零申报的企业残保金怎么申报?
1、登录地方的国家税务局,在网上税务局上点击登录,输入公司税号和密码,登录账户;
2、登录后,在登录的界面的左上角就可以看到、申报纳税;
3、点击“纳税申报”后,在菜单里可以看到、其他申报;
4、点击“其他申报”后,就可以在界面上看到税费申报的列表,向下拉列表,在里面可以找残疾人保证金申报填写;
八、2021沈阳企业缴纳残保金的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以上但低于1.5%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50%计算减免费额;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10%计算减免费额。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九、2021小微企业还减免残保金吗?
2021小微企业职工人数少于30人可以免交残保金。
十、2021年新办企业交残保金吗?
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在2021年征期进行残保金申报(包括零申报),2022年开始需按年进行申报。
企业成立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三年内免交残保金,根据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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