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意思?

151 2024-03-14 09:40

一、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意思?

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是指政府部门在定稿之后印发之前,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制定依据等有关资料,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以下称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的制度。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坚持“每件必备、凡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

政府法制机构进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或说明情况的,制定机关应当配合;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超时视为默认。 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印发公布。

二、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领导批转到法制办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工作人员登记后,由文件起草单位负责提交有关材料,(文件的起草说明和起草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上一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法制办工作人员对于起草单位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法精神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统一要求;

(3)是否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并正确处理有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4)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5)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6)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四、工作人员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以使制度规定符合客观规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可操作性。

五、起草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于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六、按照上条规定举行的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会公开举行,并于举行听证会的三十日前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

(3)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4)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提请县政府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审议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及其理由。

七、工作人员审查规范性文件,认为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经正式提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反馈意见。

八、工作人员审查规范性文件,对于有关单位对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请县政府决定。

九、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后,应形成法制审核意见书,由起草单位根据法制审核意见书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县政府公文处理程序办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十、 规范性文件解释权属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正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同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二、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县政府备案;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

十三、 对于报送县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法制办受理。

十四、县法制办负责对报送县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制定机关提供有关资料或作出说明的,制定机关应当在限期内予以提供或说明。认为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应当发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议书》,责成制定机关在三十日内自行纠正并报告纠正结果;对于拒不纠正的,提请县政府在六十日内直接予以撤销。

十五、县法制办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十六、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根据文件的实际内容确定,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有时限要求的,待事项按时限要求完成后,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无时限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施行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

试行或者暂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施行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由实施机关向县政府报告需要继续执行的理由,并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实施以来的评估报告。报送材料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提出是否继续予以实施的意见,并报县政府做出决定。

三、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如何把关?

 一是严把“程序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等制定程序,确保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

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区司法局进行分级审核。

三是严把“送审关”,严格执行送审规范。明确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材料送审规范,强化起草单位主体责任,文件送审稿必须经过起草单位局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相关材料必须严格落实送审规范。

四、自如发票审核多久?

发票的审核时间一般都是5-7个工作日

五、如何审核各类发票?

审核发票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审发票的票面。看有无涂改的痕迹,如果有要认真盘查,防止把别的发票拿来报销,或者小数改大数。

  (二)审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一是看与本单位有无经济业务关系;二是看发票名称与经济内容是否相符,如销货发票不能改开收据;三是看发票内容与售货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吻合。

  (三)审发票的抬头。看所填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防止把私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购货发票拿来报销。

  (四)审发票的数字。看数字乘以单价是否等于总金额;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看小写金额前面是否有“¥”字样,大写金额前面是否顶格。如有差错,一定要查清缘由。

  (五)审发票所开物品价格。看与以往所购同种物品是否相同,如相差过大,应及时查明原因。

  (六)审发票的编号。看有无连号现象,防止把别人的发票拿来报销。

  (七)审发票开出的时间。一看是否有同一经济内容、同一金额的发票在相近时间内出现,防止重复报账;二看发票之间在时间和内容上的内在联系,如购买大件商品与其运费发生的时间是否前后相距太远,等等。

  (八)审发票的印章。一看有无税务部门监制章;二看有无售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三看有无经手人签章。只有印章齐全,才能报销。

  (九)审发票的备注。看备注栏有何规定或说明,如有无“违章罚款,不得报销”、“滋补药品,费用自理”等字样。

  (十)审发票的背面。发票背面虽然没有内容,但由于发票基本上都是用复写纸写的,因而背面一般应有复写的印痕,如果没有,则应特别注意。

  (十一)审发票的印制日期。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每年度都应从税务部门领取本年度版本的发票,即便使用上一年度版本的发票按规定也不宜时间跨度太长。审发票印制日期,就是看是否把作废发票又拿来重新使用,如果是,不但不能报销,而且还要向有关发票管理机构反映。

  (十二)审发票的报销手续。看有无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如没有,应先补齐手续。

  此外,在审核发票时,还要注意分析一些不能通过票面而反映的问题。例如,采购物资是否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的办公用品只写金额,没有具体内容,是否会是一些非办公用品。如有类似的问题必须问清缘由,防止被少数人钻了空子。

六、发票报销时出纳审核还是会计审核?

单位票据审核一般由出纳初审,会计复核。在发票审核方面,应该注意这些事项:

1、审核发票的票面有无涂改的痕迹,防止把原本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经过篡改后拿来报销,这一点目前来说机打发票,出现涂改的情况到很少见,但是因为电子发票目前需要打印报销,直接通过PS修改发票后子打印是没有涂改痕迹的,所以遇到可疑的发票还是需要去查询发票的真伪,查询真伪的方式有多种,常用的有在官方提供的网上查询平台手动查验、打电话到税务部门查验,或者通过一些小工具扫码进行付费查验。

2、审核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一是看与本单位有无经济业务关系;二是看发票名称与经济内容是否相符,如销货发票不能改开收据;三是看发票内容与售货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吻合。

3、审核发票的抬头是否准确完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要填写受票方的企业名称和、信用代码,要看所填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单位名称是否完整准确。

七、原始发票审核规定?

原始发票一般是指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比如业务人员报销的餐费,住宿费,打车费等发票,财务人员在审核原始发票时要注意几点,一是发票的真伪,一般从外观触感以及发票防伪标识等多方面来辨别。

二是,发票记载事项,包括开具的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是否清楚、开具的税率是否正确、开具的日期是否合理、物品的数量单价是否合理、发票抬头是否完善、发票盖章是否清晰。

八、财务如何审核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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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车选号审核发票多久?

新车选号审核发票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取决于交管业务部门的效率。大多数1个工作日内就有结果。

十、区块链电子发票审核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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