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方面,目前中国税制有18个税种,即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和环境保护税。除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代征外,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其他16个税种。
我国现行18个税种按照征税对象不同,可分为五大税类:1)商品和劳务税类(流转税类),它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在生产、销售、进口等流通环节征收和发挥调节作用;2)所得税类,它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对生产经营者利润和个人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3)财产和行为税类,主要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4)资源税类,主要对因开发和利用差异性自然资源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5)特定目的税类,主要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一)完成立法
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完成立法的有13个,分别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9月10日起施行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