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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128 2024-08-11 17:04

一、购进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购进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在进行装修工程时,购进装修材料是一项重要的支出。那么,购进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一般的情况下,购进材料时所缴纳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而是作为成本计入到材料的价格中。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对于装修材料来说,如果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购进的,一般是不能抵扣的。这是因为装修材料主要用于建筑物本身的装饰和维修,并不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增值或营业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出现,比如企业将一部分装修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那么这种情况下购进的装修材料就可能涉及到抵扣的问题。 那么,如何进行抵扣呢?首先,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抵扣的前提条件之一。其次,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在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发票、收据等。经过审核后,如果符合抵扣条件,就可以进行抵扣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抵扣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财务活动。 总的来说,购进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抵扣的问题。因此,企业在购进装修材料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合规地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购进礼品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购买礼品赠送客户,进项税能抵扣,赠送时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购进的财务软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一般纳税人购买财务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以在销项税额中可以抵扣。一般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么?

1、营改增后如果企业的年销售额达不到500万元以上,那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3%的征收率,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外购货物,即便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压根就不存在 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特此回答!

五、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不?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旅客运输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文化生活上的旅行需要,安全、快速、准确、舒适地将旅客运送到目的地。为基本任务。是交通运输部门为满足人们旅行需要所提供的服务。它包括人员、行李、包裹和邮件运输,具有生产性质。

六、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否抵扣?

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七、购进的电梯进项税额已经抵扣了,该怎么处理?

1、工程未完工,进项计入工程成本借:在建工程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已完工,增加资产原值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八、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如何抵扣?

可抵扣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有人认为,根据财税〔2012〕75号文件,农业生产单位(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笔者认为,这是对财税〔2012〕75号文件的片面理解。财税〔2012〕75号文件仅对流通环节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进行了规定,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该文件并未对生产环节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进行规定,并未直接规定农业生产单位(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5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注:2002年1月1日起提高到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额抵扣。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税收原理,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免征增值税的,下游购进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另有规定除外。为了扶持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可以特别抵扣,抵扣率为13%。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率为13%,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13%;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未抵扣上游的进项税额,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13%。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分为9种情形,如表1所示:

表1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销售或进口农产品情形

销售方

购进方(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开具普通发票

抵扣13%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抵扣13%

3.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销售方不开发票

购买方开具收购发票,抵扣13%

4.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税率13%,开具专用发票

抵扣13%

5.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征收率3%,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抵扣13%

6.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免税,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

7.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

8.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

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抵扣13%

9.进口农产品

不征税

进口时,按13%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13%

可抵扣的农产品发票

因此,农业生产单位(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为了消除误解,避免税收争议,建议财税〔2012〕75号文件第三条修改为: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综上所述,可抵扣的销售方开具的农产品普通发票,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或申请代开的免税普通发票;三是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征收率为3%,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可抵扣的销售方开具的农产品普通发票,不论是一般纳税人开具,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申请代开,不论是免税,还是征收率3%,抵扣率一律为13%。

可抵扣的农产品专用发票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开具的税率为13%专用发票;二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免税开具的专用发票。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购进方开具收购发票抵扣13%。进口农产品,按13%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13%。

九、一般纳税人交水电费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按什么比例抵扣?

只要对方给你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你就可以根据上面的税额全额进行抵扣。一般供电部门的电费是17%,水厂的水费是6%。

十、什么时候起工业企业购进小轿车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13年8月1日起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