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费扣除比例?
看你具体是什么业务发生的餐费
1.如果是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2.如果是招待费不超过发生额的60% 并且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 两者取小 来税前扣除
3.如果是出差发生的餐费 按实际发生计入差旅费 据实税前扣除
哪些餐费可以不计入业务招待费,不进行票面金额60%调整以及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1、员工出差途中,在公司报销制度限额内发生的餐费(不包括宴请费用),计入差旅费,不计入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05%额度的限制;
2、员工计入午餐补助的餐费,全额计入福利费,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但连同其他福利费总额受工资薪金总额14%的额度限制;
3、员工加班时的工作餐,计入经营费用或者成本,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4、符合会议费用规定的、会议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会务费,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5、特殊行业工作人员工作时的工作餐,计入成本,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二、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请问扣除率就是税率吗?
进项税额一般在取得的发票上有单独记载,进项税额=买价*税率/(1+税率),所以扣除率不等于税率,可以理解为扣除率=税率/(1+税率)
三、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怎么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但取得或开具真实合法的票据是购销货物的有效凭证,是财务会计核算和成本扣除的重要依据,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要求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取得或开具发票,并作为计算核定扣除的凭据。
按财税﹝2012﹞38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认证不作为核定扣除的前提条件。
为保证试点纳税人的抵扣权益,对试点纳税人按《通知》规定计算出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未申报抵扣的,可结转到下期申报抵扣。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计算公式:“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中的“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应当包含视同销售货物数量,同时,视同销售货物应按规定计算抵扣其进项税额。
对于新办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在其核定扣除标准未审批下发前,有参考标准的按参考标准执行,无参考标准的,待审核结果下发后按核定的扣除标准清算抵扣进项税额。
使用外购奶粉生产还原乳的试点纳税人,在购入时若最得了专用发票且已认证抵扣,在生产销售还原乳后按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再次计算抵扣了进项税,存在重复抵扣问题,此类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应根据其实际耗用的奶粉数量转出其对应的按核定扣除法计算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四、税前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标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五、餐费扣除标准?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但是不是所有的餐费都要计入业务招待费。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差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等,经常难以区分。
六、餐饮加计扣除15%如何算?
加计抵减15%的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以上是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七、社保扣除标准?
年初确定好缴费基数,在基数的基础上,养老保险扣8%,职业年金扣4%,医疗保险扣2%,失业保险扣0.3%。大额医疗和工伤保险有由单位缴纳。
八、向农民收购板栗米可以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向农民收购板栗米可以计算扣除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税率是9%。
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乘以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税率是9%。当然,农产品的相关发票,既可以是农户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九、速算扣除数和费用扣除标准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266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441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716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5160
十、房屋租金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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