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分类?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二、发票项目分类?
1、若单位是销售某种商品或货物,请在第一大类中选择(货物).
2、若单位是提供劳务服务(加工、修理、修配等非营改增企业)的请在第二大类中选择(劳务).
3、若单位是提供销售服务类型(营改增企业)的服务请在第三大类中选择(销售服务).
4、若单位是提供无形资产相关(专利、商标等)的服务,请在第四大类中选择(无形资产).
5、若单位是不动产销售的企业,请在第五大类中选择(不动产).
6、若单位有发生如下三种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请选择第六大类.
三、医疗的分类?
医疗垃圾分类有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四、医疗耗材分类?
在医用耗材日常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其特性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1. 耗材可否植入人体内将其分为植入类耗材和非植入类耗材;
2. 按生产产地可将耗材分为国产耗材和进口耗材;
3. 按能否在手术前确定规格将耗材可划分为备货管理类耗材和定制类耗材 (如骨板、骨钉等耗材在术中才能确定所需规格型号);
4. 按可否重复使用分为一次性使用耗材和重复性使用耗材
五、医疗设备分类?
医疗设备分太多了,可以说数不胜数,用体的来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六、发票怎么分类粘贴?
1.
按发票类别、大小分类,尽量四边对齐摞好。
2.
票据从装订线右侧开始,按由下至上,由右至左的顺序分类粘贴。
3.
确保每张票据都粘贴在粘贴单装订线右侧,粘贴牢固,易于翻阅。
4.
票据较大时,超过粘贴单上下限或右限,将超出部分折叠好。
七、医疗发票查询系统?
医疗票据管理系统,可灵活定义收费单位、科室名称、收费项目和票据使用纸张格式、左边距、上边距等打印属性,操作极其简便,使用非常方便。
医疗票据管理系统,一个窗口,多项功能,各项操作均有帮助提示信息,界面简洁、操作简便、使用方便,极易上手,是悠然软件专业开发的一套精灵小巧的医院票据和药店票据专用打印软件。
医疗票据管理系统,可对数据进行存盘,具有强大的查询、管理及分析功能,支持收款项目管理,收款交款人员管理,票据日常报表管理,完全满足客户的日常票据打印及管理需求。
八、发票查询能查询医疗发票吗?
可以,查询能够查询到医疗发票。
九、非医疗废物分类?
非医疗垃圾指的是使用后的属于非医疗废物的输液瓶(袋)。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的机构,必须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回收处置机构必须具备安全、环保的处理设备,完善的回收网络和队伍,严密的成品去向控制体系。
输液瓶(袋)的收集
1. 严格执行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2.必须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
3.严禁将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放。
输液瓶(袋)的运送
1、 专人负责收集、运送输液瓶(袋);
2、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七、 输液瓶(袋)的暂时贮存
1、 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2、 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3、 贮存设施要设专人管理
4、 贮存设施的管理人员对各科室集中的收集容器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非医疗垃圾的种类,要想了解医疗垃圾会产生哪些危害?就应该多关注固体废弃物安全小知识。
十、医疗结构分类性质?
医疗结构的分类足: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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