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
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网上申报生育津贴
1、参保单位通过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进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2、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报信息核对表》,经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印鉴齐全,存档备查,完成网上申报。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
具体流程: 输入个人账户和密码➡️
点击综合申报➡️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输入生育网申银行账号(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点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依次选择未核算记录➡️核算,选择已核算记录➡️提交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