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2020
两轮摩托车交强险156元,在办理保险的时候还要另交60元的车船使用税,不过现在江苏的保险公司在你买交强险的同时还要求你买人身险,所以合起来要三百四十多,这个人身险国家没规定要买,但保险公司是绑着卖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只收你156元的交强险,却要在驾驶员有责任情况下承担两千的财产损失,一万的医药费,十一万的死亡伤残费,这要多少摩托车不出事故才能保本啊,所以还是理解一下他们吧。
下边是法律上规定的费用,但实际上会有出入。
1、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元;
2、50cc—250cc(含)180元;
3、250cc以上及三轮400元;
二、2020年车船使用税新标准
广东车船使用税去年收费标准排量1.0以下180元,1.0至1.6:360元,1.6至2.0:420元,2.0至2.5:720元,2.5至3.0:1800元,3.0至4.0:3000元,4.0以上:4500元。
三、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2017年
1.6排量车的车船使用税是3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在乘用车方面,提出对排量为1.6L以下(含1.6L)的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不同的省份,即使排量相同车船税也是不同的,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法》中《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四、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2022
安徽省车船税税率表
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180元;
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300元;
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360元;
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660元;
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1200元;
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2700元;
排气量为4.0升以上乘用车,适用税额每年每辆3900元。
五、黑龙江省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
3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第26号令决定将其修正
第一条 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能源、材料、价格、科研等方面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列入成本,用于城市供水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水利、建设、地质矿产、环境保护和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在城市供水管网范围内,不得凿井取水。
第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品;
(二)建造与水利、供水工程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三)挖沙、取土、采掘、挖窑、墓葬;
(四)设置码头、停靠船只、清洗车船、堆放物品;
(五)游泳、垂钓、捕鱼、炸鱼、养殖、狩猎、放牧;
(六)其他污染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行为。
第八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当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告示牌。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资金可以采取国家补助、银行贷款、地方自筹、利用外资和单位、企人投资等方式解决。
第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及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使用城市供水的,应当在立项前征求城市供水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或个人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