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局约谈企业法人
法人约谈一般是由专管员约谈法人,需要详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目前约谈的情形:
第一种是个人没有问题,像中央纪委去年4月开始的谈话,是对领导干部的普遍谈话,就某一个问题大范围约谈干部。
第二种是个人有问题,但问题并不是很严重,这时给予约谈是警示性的;
第三种是已经确定有问题要问责,但是并不清楚问题的具体情况,通过约谈让约谈对象老老实实把问题讲出来,以确定具体的问责方式;
第四种是已经问责了,属于问责后约谈,是要求约谈对象认真改正错误,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 新公司税务约谈法人
可以发函约谈施工单位法人。当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作不力,致使工期严重滞后或者是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人员和业主单位管理而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再者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是重大安全事故,业主方就会约谈施工单位法人,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引起重视,立即整改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等等
3. 税务局约谈企业法人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注:五证分立的“原始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顺便办理五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比如五个证),所以会相对麻烦一些。
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法人即可,工商局会将公司变更信息同步共享给税务、社保等部门
4. 企业被税务约谈
需要下达通知书
一,1,约谈前会给被询问人下达《询问通知书》、《送达回证》。
1、被询问人一般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
2、根据需要必须约谈采购、供销、仓储、生产、经营等其他相关人员的,通过企业财务部门安排。
3、被询问人是多人的,一般要一次性通知。
4、税务机关可以多次询问。
5、被询问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被询问人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6、《询问通知书》中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约谈时提供、出示涉及疑点、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约谈时会制作《询问笔录》,一般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约谈。一名税务人员负责询问,另一名负责记录。
(一)约谈时:
1、核实被约谈人身份;
2、告知其权利义务;
(1)告知税务机关参与询问的人员、记录人员的身份,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2)告知被询问人应如实回答询问问题,说假话、作伪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向税务机关申请询问人、记录人回避的权利;
3、按预案进行询问;
4、被约谈人进行说明和举证;
(二)约谈结束时:
1、《询问笔录》交被约谈人核对;
2、有遗漏,可以补充和改正;
3、询问人、被询问人、记录人签字押印;
根据《税务约谈暂行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在约谈日期的5个工作日前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接受约谈的,应在收到《税务约谈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约谈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就是说检查前是要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
5. 税务局约谈企业负责人内容
他问你答,主要是公司的一些基本情况,会计政策等内容,较为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