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船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车船税发票不见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纳税人遗失当年车船税完税凭证的可以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向征收税款的地方税务分局、代征点的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车主可凭该告知书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年审手续,地税部门不再重新开具当年的车船税完税凭证。车主在缴纳车船税取得完税凭证时,应核对完税凭证上纳税人和车辆基础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年审手续。如发现信息错误的,车主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完税凭证上标明的地方税务机关开具《车辆信息更正告知书》:
1、车船登记证书(车船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2、单位的地方税务登记证或个人的身份证;
3、车船购置发票或其他取得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扩展资料: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的问题,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房产发票丢失?
对于购房发票遗失的处理流程为:拿着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会存有购房发票的底根;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
三、车船税有发票吗?
车船税是有发票的,找保险他们会给你开来的
四、车船税证明纸质丢失怎么办?
可以去税务局拉一份,不过他们最多给你一份,我上次去给客户代交车船税碰到就这样的情况
五、车船税能开发票吗?
发票适用于商业行为。
车船税是国家税收,应当由税务部门开具完税凭证。
实际操作中,由于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征,所以,如果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发票中备注车船税的纳税金额和完税凭证号码,应该可以入账。
当然,如果有人要求税务部门独立开具完税凭证,这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六、发票丢失怎么报销?
1)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发票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发票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发票报销。(2)如果丢失的是本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而且是个抵扣联在一起的 ,就要写明情况。请单位的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商量最佳的解决办法。(3)无论丢了什么类型的发票,不管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是不能要求对方重新再给开。
七、发票丢失如何报销?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
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八、发票丢失罚款金额?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九、作废发票如何丢失?
去税局购买新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实行验旧换新的原则,当然需要查看作废的发 票和已开具发 票的存根联。如果作废发 票丢失,许说明情况,并根据发 票管理办法处以一定的罚款。
十、发票丢失如何登报?
发票登报遗失是有固定的格式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格式不同。
声明中应说明包括遗失时间、地点、事情经过及经手人等,并书面承诺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对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发票,发票接收方是法人的;需经手人及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票接收方是个人的,需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需与本人核对)。对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除申请开票方要出具上述证明外,发票接收方还要出具未接受到该发票原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