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月申报期限?

纳税服务 2023-08-16 00:27 编辑:admin 294阅读

一、公积金每月申报期限?

1、严格的说只要员工在一个自然月内上过一天班,该月就要缴纳社保金,离职也是一样。由于社保和工资都是按月计算的,该员工在月底入职、在月头离职的可以简算为一个月,简算后仍有余日的,单位应该多缴纳一个月的社保金,当然员工也要按规定比例交(只是很多单位都没有这样操作)。

一般本月的社保金(因为要计算工资、做报表等)在下月交到社保中心,每月5日-25日为缴费日,过了25日又要划到再下个月去了。

这两个时间都以员工入职和离职时间为准,单位延迟办理缴费的可能会被处以滞纳金。

2、公积金如果不是托收的.每月1号至30号都可以办理.如果托收的.要看你们公司的托收日期.要在这个日期之前办完业务.

二、每月四险申报期限?

请问社保是每月申报的时间和扣款时间如下: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大家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社保四险是当月生效扣当月,医疗是次月生效当月扣次月。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如果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报,月初1日-10日缴费,社保扣费时间每月月中进行,当月缴费当月社保。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延期申报显示超出申报期限?

网上申报税是有一定期限的,比如申报2012年12月份国税,其规定的申报期限为“至2013年1月18日止”,即超过这个期限国税系统就会显示申报期限已过不能申报的提示,如果你确实有税务需要申报可以手工填写申报表直接拿到国税大厅办理申报就可以了。

四、社保每月几号申报?

社保是当月申报当月的,一般在每月十五号前申报扣;审批处理系统会在16-25日内自动申报并且扣费,不能跨月,不然跨月得交滞纳金。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大家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社保四险是当月生效扣当月,医疗是次月生效当月扣次月。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如果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报,月初1日-10日缴费,社保扣费时间每月月中进行,当月缴费当月社保。

五、生育津贴的申报期限?

生产时间一年内有效,如有特此政策(如疫情)按照相关政策时间执行。

六、失业保险缴费申报期限?

劳动者中断就业之后,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此有规定,一般应当在60日之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国务院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七、申报期限已过怎么补救?

不可以,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去接受处罚了进大厅申报。

当期申报期已经结束,仍然需要更正申报表,需要带上公章和已经更正的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已经实名认证过后可以不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纳税期限与申报期限、缴库期限有什么区别?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比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申报期限,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

  缴库期限,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把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各基层库或国库经收处的时间限制,也指税务机关把自身直接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的时间限制。

九、危废申报每月申报注意事项?

1、每年按时申报:危废管理计划为年度计划,每年均需申报,申报数据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统计周期为1月1日-12月31日;

2、危废合同非要件:危废合同非管理计划申报的必要条件,部分无合同单位可将本年度待处置危废填报在意向处置单位中或先行填报在贮存量中,待后续签订合同后再变更当年度管理计划;

3、新旧代码衔接:本年度管理计划申报前请先对照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确定危废代码,完成新旧名录代码登记后再填报危废管理计划;完成新旧代码登记后,产废单位需先用原代码填报管理计划,待本市大部分单位完成新旧名录登记后,系统会统一将管理计划中的原代码切换成企业登记的新代码;

4、填报内容需真实及完整:应注意填报内容的完整性,如管理计划表1中的“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技术负责人”、表2中的“工艺说明”、表4中的“危废减量化计划和措施”等均应进行填报;应注意填报内容的一致性,如管理计划表5转移计划中填报内容要与表7本年度委托处置情况相对应,表9危废比较分析中填报的上年危废量要与表3表5表7中上年危废量相对应;

5、数据的更新及替换:应注意填报数据的更新,如表2原辅料用量及产品产量、表9检查检测公开及危废比较分析应更新上年数据,填报2020年实际量。

十、专项附加扣除每年申报期限?

专项附加扣除每年12月申报次年数据,当年有新增可以随时补录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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