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咨询电话

纳税服务 2023-08-03 08:42 编辑:admin 95阅读

一、深圳地税咨询电话

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罗湖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郑坚荣

联系电话:82499956(或123662)

地址: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

邮编:518003

负责福田区除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西止新洲河东岸,南沿深圳河北岸,北至福强路)和福田区皇岗路、广深高速公路交国花路往南抵深圳河一线以东,红岭路以西,北环大道、泥岗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区域以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曾淑贞

联系电话:83258907(或123662)

地址: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

邮编:518035

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西止新洲河东岸,南沿深圳河北岸,北至福强路)和福田区皇岗路、广深高速公路交国花路往南抵深圳河一线以东,红岭路以西,北环大道、泥岗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区域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涉外反避税工作。

联系人:谢开元

联系电话:25843066(或123662)

地址:深圳市八卦二路613栋

邮编:518029

负责南山区东起滨海大道接桂庙路、西至前海湾一线以北的区域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26015182(或123662)

地址:南山区玉泉路28号(即斜对面、第三稽查局原办公楼)

邮编:518052

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

负责南山区东起滨海大道接桂庙路、西至前海湾一线以南的区域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林俊杰

联系电话:26889399(或123662)

地址:蛇口工业区七路27号四海大厦

邮编:518067

深圳市盐田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盐田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黄启华

联系电话:25289338(或123662)

地址:盐田区海山路8号

邮编:518081

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宝安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蔡展生

联系电话:27876122(或123662)

地址:宝安区宝城21区前进路82号地税大楼

邮编:518101

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龙岗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联系人:何江海

联系电话:28922589(或123662)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2号地税大楼

邮编:518172

二、深圳市地税门户网站

个体工商户只要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增值税。国地税合并后免税申报统一在国税办理。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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