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票邮寄怎么查询进度?

纳税服务 2023-09-04 21:16 编辑:admin 260阅读

一、税务局发票邮寄怎么查询进度?

在申请发票的系统里可以查询具体进度,一般申请第二天就能收到了

二、电子税务局申领纸质发票及查询?

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税务也在发生着很大变化,需要到税务大厅办的事情也越来越少,一起来看看发票的网上申领步骤吧: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使用】。

二:选择需要申领的类型,电子或纸质。

三:选择申领种类,填写领购数量。

四:选择邮寄地址。

五:新增发票邮寄地址。

六:查看申领结果。

七:维护邮寄地址。

八:网购下载到金税盘。

三、上海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怎样查询受票方信息?

识别普通发票真伪:

1.网上查,现在很多大城市的税务系统可能开通了网上查票系统。在发票上也印有网址可供查询。

2.如果你的发票比较原始只能看纸质了。真的票纸质薄,有韧性,水印清楚,铅印质量好。顶上的监制章颜色鲜艳。

3.如果不怕麻烦就打个电话到对方税务局问,发票下方的发票专用章上有税号,可以根据税号的前六位查到对方税务局。

四、到税务局开发票,怎么操作?

办税员入门指南(二)为什么要代开发票?如何代开发票?代开去国税还是地税? - 各种税务知识 - 知乎专栏

五、前几年开具的发票明细税务局可以查询吗?

税务局可以查任何是开具的发票。(在会计档案保存期范围内)

六、个人去税务局发票,开哪种类型的发票税率最低啊?

税率是根据你提供的服务或者销售货物来确定的,不存在哪种最低的说法。

个人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产品代开发票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除开销售不动产外,现在个人代开发票增值税税率3%,城建税为增值税的1%、5%或7%,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之和为增值税的5%(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除代开运输发票外,销售其他服务或货物在代开发票环节不代征个人所得税。

七、查询发票?

发票查询是指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确定发票是否存在以及发票真伪的方法。   发票查询可通过所在地的国税局或者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查询需要的参数通常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信息码、密码等。   查询者登陆发票所属税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一般来讲,通过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确定发票是否存在,而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详细信息则可以检验发票真伪。

八、发票查询能查询医疗发票吗?

可以,查询能够查询到医疗发票。

九、税务局发票代开发票收费吗?

在国税系统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且月营业额达到5000-20000元标准的纳税人,可以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如果附征地税的话,则要加上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且因地市或区县等而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另外,按照国税总局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工业销售额达50万,商业销售额达80万,须到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自行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税率一般为17%。

十、到税务局认证发票流程?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的流程如下:

1、去辖区内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找到发票认证的窗口

2、只要把需要认证的发票给国税人员

3、 认证完毕在发票抵扣联加盖已认证印章

4、把发票交个收票单位。还有一张认证通知单。

扩展资料:

发票认证的关关规定

一、业务概述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200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抵扣联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利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企业提供的抵扣联进行防伪认证(对计算机不能识别但票面清晰的专用发票,按票面信息进行人工校正),根据认证结果的不同,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包括人工校正认证相符)认证完毕后,当场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要求企业当场核对发票份数,并返还企业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将发票原件退还纳税人;

(3)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2日内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发票,必须当即扣留;

(4)对于扣留的专用发票(包括运输发票),认证人员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留通知书》,随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交纳税人作为扣留凭证,同时填写《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与扣留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电子数据,于发现的当日移送稽查部门;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则须立即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移送稽查局查处,同时将此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要立即将此情况以电话直接通知总局,并最迟于次日将专用发票复印件、《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直接传至总局,同时逐级抄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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