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地税局官网公众号
重庆网上经营范围的变更步骤需要进行法律规范化,明确其合规性 根据《公司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重庆进行网上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向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局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包括变更事项和材料,等待工商局审批并获取相应的证明资料,然后再根据需要补办相关手续(如在国税、地税、银行等机构办理变更),最后在重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变更事项 由于变更范围不同,具体的变更步骤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任何重庆网上经营范围变更之前,建议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申请步骤,并仔细阅读工商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条款
二、重庆地税电子税务局
是属于财政的,不是地税也不是国税。
有专门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
联系他们把你的票号告诉他们 他们能半你查到的!
三、重庆地税官网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会经费征缴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35号)
第二条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缴纳筹备金)。
第五条规定, 依据第四条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中应拨缴上级工会部分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自开始筹建工会工作的次月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缴纳的筹备金。
第六条规定,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计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自筹建工作开始的次月起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筹备金,在本年度内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按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给新建工会组织;跨年度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以前年度缴纳的工会筹备金不予返还。
第十一条规定 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欠交金额每日5‰扣收滞纳金(按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十条规定办理的除外)。责令期满,仍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及滞纳金的,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基数无法确定的,除按规定追缴应缴纳的欠费和滞纳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更多具体条款,请看渝地税发〔2010〕235号
四、重庆地税网上办税大厅
重庆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号。
五、重庆地税app
网上缴费渠道
1.支付宝:搜索“重庆税务”城市服务,进行授权和认证,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2.“渝快办”:进入“税务服务”——“居民社保费业务办理”,进行认证后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3.互联网:搜索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办理缴费。
“渝快办”具体步骤:
1.点击扫码关注“重庆税务”公众号。
2.点击底部“网上办税”,选择“居民社保”。
3.社保登录,如果没有注册,先注册。
4.选择“居民社保缴费办理”。
5.填写个人信息。
6.参保信息选择。
7.缴费信息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