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对主要股东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的规定:
一,对自然人股东的限制: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
2,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活动的禁止。
3,股份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限制。
二,对法人股东资本格的限制:
1,原则上公司法人不得投资公司。
2,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二、公司法对高管薪酬的规定?
1.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基薪、绩效年薪二部分。基薪是对经营者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是按年度经营业绩而给予公司高管的业绩的奖励报酬。
2. 公司总经理的基薪由董事会或正副董事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者的平均状况,并考虑高管的职责,工龄资历、能力综合确定。公司总经理基薪标准确定后,其它高管人员根据所任职务、所负责任等因素按总经理基薪的60%-90%确定。
3. 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业绩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考核后确定发放,绩效年薪的考核基数原则上应于聘任时由董事会或正副董事协商确定。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根据其所任职务、所负责任等情况,按总经理绩效年薪的75%-90%确定。
4. 公司高管人员基薪由公司财务部按月支付给个人。绩效年薪根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考核审定。董事会批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财务部将绩效年薪的7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其余的30%作为风险抵押金,任期届满后发放。
5. 公司高管人员除基薪、绩效年薪外不得在公司领取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补贴(差旅补贴除外)、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6. 公司高管人员基薪、绩效年薪为含税报酬,公司依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将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金。
三、公司法对个体经济的规定?
个体经济法是指在一些国家中,调整个体劳动者与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其他个体劳动者、少量帮工学徒及广大消费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以个人劳动和占有生产资料为特征的小私有经济。
在社会主义中国,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经济的必要补充。城乡个体工商业是个体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四、中央对隔离费用的规定?
目前国家对于隔离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来执行,所以不同地方对于隔离费会有不同的收费情况。目前的话全国比较统一的有1)由政府实施的强制隔离,一般不收取隔离费用,比如对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实施的隔离一般都属于强制隔离,都是由政府承担费用。
2.出国或回国的出入境隔离费用,基本都是由个人承担。
五、公司法对实际经营者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经营者的规定有以下内容: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最大的诚实信用原则。
3、公司有责任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4、公司有责任维护债权人、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6、公司负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的责任。
六、新公司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知识产权可作为注册资本出资:新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可以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必须经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以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障。这一规定的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需求、技术成熟度、竞争环境等。
知识产权出资比例和价值评估:新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和价值评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应当由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其价值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也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确定。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新公司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企业也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总的来说,新公司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七、公司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规定?
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定。
第一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工作必须要在公司备案,说明基本情况。
第二必须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三,该人员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律,接受监督。不得再次犯法。
最后在参加工作后,努力工作,做一个合法,守法,对社会做贡献的居民。
八、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基于有限责任的人合性质,《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随便,转一部分还是转全部股权随便。 对外转让的,必须书面或者以其他确定能够知道的方式 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能转让。不同意转让的应该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设立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是发起人认购至少35%的股份后剩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股份原则上可以随便转让,但是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能转让。 董监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不能超过本人持有的25%。 公司股份上市交易的一年内,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前发行的股份不得转让,董监高离职后 半年能不能转让所持股份。 此外,在不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进行其他限制性规定。
九、公司法对董事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董事换届选举一般由股东提名,前一届董事会对该股东的提名形成决议,然后以董事会的名义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通常原董事会在将被提名名单提交股东会前,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董事名额的分配情况等在股东之间进行协商,但这种内部酝酿,是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之间相互权利和利益的博弈,并不透明。《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要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首先需要提名候选人。对于独立董事提名,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有所规范,其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对非独立董事,如何提名目前却缺少明确规范,由于非独立董事其实把控上市公司发展方向、深度参与公司实际运作,因此他们的提名其实更加关乎上市公司的未来。当然,为落实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公司法》103条第2款也间接赋予了股东对董事的提名权,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股东可以根据该条规定,不经过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向股东大会行使选举或更换董事的提名权。但总体来看,目前董事提名缺乏法规制度规范,虽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累积投票制的相关事宜,但这种规定的规范层次太低,上市公司自主性较大,使得董事提名权主要受大股东控制。比如,有上市公司规定"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连续18个月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出4名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这些"土政策"甚至违反了《公司法》103条的有关规定。
十、新公司法哪条有对技术入股的规定?
1、公司法第27条2、可以用货币估值的技术,如知识产权等,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不能估值的无法作为出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