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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新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184 2024-06-09 20:23

一、我国最新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1、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形成商誉时:

借: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

贷:相关负债科目(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

相关科目(合并成本)

2、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规定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准备

3、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合理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以净额列示,笔者就新准则中商誉的具体处理作一分析,以更好地反映企业购并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

二、博物馆的会计处理最新?

会计处理方法(Accounting treatment),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会计报告方法。这些方法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具体操作中,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都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因此,《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对随便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人员应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房产税减免最新政策?

近期,国家针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减免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对首套自住房的房产税实行减半征收;对年应税额不超过1200元的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烈士、优抚对象、老英雄等特殊人群的住房,免征房产税。此外,对于普通住房的房产税税率也进行了下调。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有效减轻广大居民的房产税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缴纳房产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五、最新酒店会计账务处理及计算公式?

1、经营的房屋租金--营业费用-房租

2、员工的房屋租金(员工福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福利费 

3、客人的停车费--营业费用

4、采购人员报销的通信费--如果正规发票,可记入“营业费用--通讯费”,没有发票,可记入工资表,与工资一同计个税,记入“营业费用--工资” 

5、邮寄费--管理费用--邮寄费/办公费 

6、值易耗品--金额较小,可直接记入“营业费用--物料消耗”,金额较大,记入“低值易耗品”,然后五五摊销。

7、销产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知什么是“销产品收入”

8、预付店面租金--预付租金,记入“其他就收款”或“待摊费用”(旧准则),待摊时记入“营业费用--房租/租金”

9、包装纸袋 --营业费用--物料消耗

10、购买发票--管理费用--办公费 

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酒店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两个方面。为社会提供各项服务而进行的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和耗费,属于酒店的营业成本,未列入营业成本的各项耗费为酒店的期间费用。

六、房产税交多了,怎么处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其计算方法是:(一)退还误缴的税额=已纳的误缴税款(二)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已纳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款二、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漏报漏缴了房产税,应依照规定办理补税手续。将应补的税款及时缴入国库。其计算方法是:应补税额=漏报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如果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了部分税款,应将少缴部分补缴入库。其计算公式是:应补缴的部分税额=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七、河北省房产税最新征收标准?

     河北省房产税最新征收标准2022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两种,从价或从租。

1、从价计征: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

2、从租计征(即房产租借):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即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房钱收入×税率(12%),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房钱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八、房产税最新消息新政策?

1、从价计征年税率为1.2%,计税依据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年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免征,所有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60平米以下等19种情况免征房产税。

九、房产税最新消息2021征收标准?

一、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正式通过,确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新契税法中,2021年的新规定是什么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说明:契税缴纳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交纳契税,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说明:如果没有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交纳契税的话,是无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因为现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一个必要资料就是契税的完税凭证。  

二、房产契税最新消息2021征收标准

新《契税法》对于2021年的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当然具体征收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确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但是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话,还会给予免征或者减征。

1、2021年契税免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2021年契税减征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三、房产契税税率2021年上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发布,2021年房产契税税率上调的消息也是不胫而走,更是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广告营销的噱头,那么2021年房产契税税率上调是真的吗?

1、《契税法》的颁布,很多媒体宣传2021年9月1日起,契税的征税税率将会调整到3%-5%,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此次《契税法》的颁布并非直接提高契税税率,具体的税率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契税法》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情况,执行差异化税率征收。

3、与此同时,国家同样会保护刚需置业群体的合理置业需求,对刚需购房者继续实施契税减免,不会直接增加契税的征税水平。

所以《契税法》的颁布,主要是从部门条例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有利于契税的管理以及缴纳,并非是为了提高契税税率。 

十、邮费会计处理?

完全正确。(晕LS的,代收款不就是预收账款?!!

)预收客户的邮费计入“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贷方)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代垫客户的邮费计入“应收账款”借方:借:应收账款贷:现金销售商品产生的运杂费--包邮:作为“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贷:现金(或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