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闲置土地是否免征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
企业拥有的房产、土地,除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外的均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使用个人住房如何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1.2%。
二是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12%。对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个人所有的房产,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计算并缴纳房产税,但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的规定,可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并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其中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个人所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面积确定。
单位税额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适用税额标准确定。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
对纳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作逾期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即11月1日以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法院查封的房产和土地怎么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
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x70%x1.2%,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缴纳。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征收标准各地不统一的,需向地税部门咨询。
五、对于房产税的纳税人,缴纳房产税是否也必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按年计算,分月缴纳,申报期限为月度终了15日内。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月缴纳,征期为月份终了后15日内。依照房产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按次或按月计算,于月份终了后15日内或开具发票时缴纳。
对国税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经纳税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核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季申报纳税,申报期限为季度终了15日内;对于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纳税人,年度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度分别在1000元(含)以下的,纳税人可以申请每年1月份一次性全额缴纳。
六、土地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何区别?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2.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做账?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以下做账:
1、计提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2、缴纳支付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八、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否缴纳?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纳税义务还是要履行的,在支付工资薪金后有余额的,要优先缴纳税款。
九、免税单位将房屋租给免税单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十、民办技工学校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缴纳。民办技工学校(如新东方)以盈利为目的,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