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板房费用如何入账
一、在售楼处和样板房的成本归集方式上,将售楼处和样板房直接纳入项目总体的建筑面积中。依据公司通常的方式归集其成本(若可以单独核算,则单独核算其成本;若不能单独核算,则可依据一定的原则分摊归集其成本)。
二、售楼处和样板房具体入账项目及其后续的会计处理:
作为临时设施,在其建设期和使用期可单独设置“临时设施”项目核算,待结转房屋销售成本时,将其分摊至销售成本。在清理售楼处和样板房时,其清理收入冲减销售成本。
依据是国税发2006 31号文中有关内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清算按规定扣除的项目:“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接待处)和样板房,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售房部(接待处)、样板房的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
供参考
二、房产样板间卖吗
一般而言,只有当其在营销上不再具备展示价值的时候,也就是说项目的房子(指与该样板间同类型房屋)基本卖完或者全部完全卖完而后续并无同类产品推出的时候、全部或者部分在售单位从期房成了现房、从初装房成了精装房的时候,开发商才会考虑出售样板间。那么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买主才有可能购买到样板间。
三、样板间买卖
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间接费中列支.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样板房、售楼处建造费(临时样板房或售楼处,以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
四、样板间优惠政策
不清楚。因为我不了解当前欧派全屋定制的促销活动,也不知道这个半价优惠是否包含样板间。建议您直接联系欧派全屋定制的客服咨询详细信息。
五、房产企业样板间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售楼处和样板房,需要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