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二场攻坚战)

纳税服务 2023-06-27 14:15 编辑:admin 304阅读

1.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二场攻坚战

职责  

1、拟定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总体开发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审批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协调蔬菜产业化体系建设;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负责全区名优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指导农业资源区域规划、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林牧渔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拟定农林牧渔及农机的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林牧渔、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林牧渔和农机教育及相关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各产业技术标准;指导农林牧渔各产业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监测、监督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协调种子、农用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7、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负责发布疫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组织指导并监督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兽药、渔药的药政药检工作。  

8、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承担全区水产种苗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渔政、渔业渔港、船检等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负责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征管工作。  

10、负责农机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  

11、组织农林牧渔及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指导农林牧渔及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农林牧渔及农机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指导农林牧渔、农业资源开发及农机等系统涉外工作;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13、负责指导农林、农业资源开发和农机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全区农林(农机)系统中级技术职务的申报及其高级技术职务的推荐审核工作。  

1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草拟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15、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全区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区城市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给排水管网等专业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  

16、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2. 国税地税征管体质改革

1)理顺征管职责划分;(2)创新纳税服务机制;(3)转变征收管理方式;(4)深度参与国际合作;(5)优化税务组织体系;(6)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3.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三场攻坚战

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7月20日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经过36天的努力至此全部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

下一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指出,下步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各级税务部门要一鼓作气、一往直前,细而更细、实而更实地打好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费业务和信息化整合升级等一系列攻坚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年内高质量圆满完成。要在省局改革做好、市局改革行稳的基础上,针对县乡税务机构既是改革落实的最末梢,又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最前沿的特点,全力确保基层改革推进到位,把基层进一步建设好,把基础进一步稳固好,切实推动各项便民措施落地见效,确保税务机构改革推进一步,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增进一分。挂牌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各县级税务局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税收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4. 国地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5.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三场攻坚战

 

  一、正确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

 

  夯实做好审计工作的思想基础

 

  我国历经30多年高速增长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理念是对我国当前所处历史方位的新认识和对当前经济发展趋势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基于对我国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深刻分析。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改革创新的攻坚期,适度保持中高速增长有利于经济转型调整和优化。结合审计工作,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正确部署,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另一方面,要客观评价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不能因为一个地方的GDP增速放缓而贸然否定其工作实绩,更不能因为盲目追求发展速度使自然资源和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首要的标准是看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资源环境是否得到有效利用,产业结构是否得到调整和升级,这才是真正的发展、实实在在的发展。对那些弄虚作假追求速度,甚至用水分数字欺上瞒下的行为,审计部门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确保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落地生根。

 

  二、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

 

  深刻认清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审计职业化等作出了顶层设计和部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审计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了有利条件和机遇。

 

  (一)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上,要准确定

 

  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把审计监督从行政监督中独立出来,与其他7大监督相提并论,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的监督作用,把审计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同时,也赋予审计部门更大的责任。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一定要从更高的视角认识审计的地位和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审计,从促进依法治国和促改革、反腐败的层面谋划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二)在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要及时跟进。中央和自治区把国家重大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的跟踪审计力度。2015年是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一定要准确把握、主动跟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三)切实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完善审计制度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目前,随着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形势的发展,现行的一些审计制度和机制已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亟待健全和完善。审计机关一定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实际,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机制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四)在审计监督全覆盖上要有新举措。《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一定要准确把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内涵和要求,特别是随着审计范围的扩大,审计对象日趋多元化,必将带来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挑战,一定要抓住财政和经济责任审计“两大主题”不放松,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量大以及管钱、用权部门的审计。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扩大审计范围,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五)在探索人财物统一管理上,要做好准备。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和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是加强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升审计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等基础工作,实现扎实稳步推进。

 

  (六)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上,要敢于担当。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第一要务,提到了新的高度、摆上了重要位置。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深刻理解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问责,推进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在审计职业化建设上,要积极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和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步伐。要深入研究和制定推进审计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办法,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八)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上,要抓出成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要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和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提出了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查和严肃整改问责的具体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和效果,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审计成果利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九)在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上,要敢于应对。近年来,尽管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制约着审计工作的发展,无论在审计管理、技术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与审计工作发展和实际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一定既要看到机遇,又要看到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分析不利因素,把握有利条件,既要发扬过去的好做法、好作风、好传统,又要研究新思路,以创新精神解决审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

 

  三、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新常态下,审计机关应积极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用反腐、改革的双“引擎”,驱动“发展”这艘“巨轮”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在审计中,将国家政策措施与自治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紧密结合,重点审计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制定的具体落实措施,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的目标任务细化方案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等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时间表、路线图和执行进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要抓住政策措施落实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等,揭示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促进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始终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有资产、能源和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密切关注经济发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情况,提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堵塞漏洞,避免三损失,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员。

 

  (三)积极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要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立足宏观,注重整体,发挥建设性,全面深化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抓住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公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财政管理绩效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审计,促进税制改革、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等审计,特别是要关注清理办公用房中出现的空置和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后出现的“烂尾楼”问题,关注“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加大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细、查透、查实。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严肃提示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和内幕交易等问题,做反腐的“尖兵”和“利剑”,要注重源头反腐,认真研究和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推动建立完善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的反腐机制。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要关注权力行使和责任落实,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着力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强化责任追究。

 

  (六)加强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情况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的根本目标,重点关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关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涉及人民群众“十个全覆盖”的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关注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等公共制度的建设情况,促进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公平合理分配,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的审计,促进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揭示和查处违反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及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发挥政府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引导的作用。

 

  四、认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

 

  敢于正视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审计历经3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多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爱岗敬业、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这些都是审计工作宝贵的财富,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新常态下,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着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思想观念不适应。对审计本质的认识不深刻,仍停留在单纯的事后“查账”层面,站位不高,视野不宽。

 

  (二)制度保障不适应。一些审计法规制度滞后,亟待建立健全完善。

 

  (三)审计管理不适应。审计监督已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多方面,面对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方式还有待改进,审计计划、资源整合、现场管理等都需要完善。

 

  (四)能力素质不适应。审计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还不足以全面应对国家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环境审计等以及更加隐蔽的违纪违法手段和更加错综复杂的审计环境。

 

  (五)技术方法不适应。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环境下审计方法的推广应用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六)干部作风不适应。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还存在差距,审计作风和廉政风险时刻都不容忽视。上述差距和不足,既是今后审计工作的重点,也是努力的目标。

 

  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切实抓好审计工作的基础建设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必须用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究“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去指导审计工作实践,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一)要完善审计制度。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实施路径,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审计操作指南、电子数据归集和管理办法等。

 

  (二)要改进审计方式。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努力打破区域性和专业性限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突破,要统一审计方案、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灵活运用统一编组、统一实施、大兵团作战和“上审下”“交叉审”等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

 

  (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的途径,加大多行业、多部门数据的分类归集,推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进度、准度和精度。积极推进计算机联网审计,逐步扩大社保联网审计覆盖面,做到数据归集全,数据分析深,技术应用新,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四)要加强质量控制。紧紧抓住审计质量这条“生命线”不放松,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审理复核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强化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五)要督促问题整改。健全和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强化作风纪律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达到不仅会查账,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会审数据,更能通过数据找规律;不仅精通财务,更要熟悉法规政策;不仅善于发现问题,更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要求。

 

  新时代赋予审计机关新的使命和新的职责。全体审计工作者应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在新常态下找准新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好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工作与时俱进,全面促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保障经济行稳致远。

6. 国地税征管改革成效

税种没有变化.

在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因此国税地税合并只是部门间的合并,并不会牵扯到税种的变化.

7.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纪实

2023年税务系统大变革是一次重大的税务体制改革,以落实国家进一步完善税收体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财税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启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行“税收单一窗口”服务,实施社会保障收入统一申报,构建智能化税务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申报、缴税服务,并全面推行“税种咨询”、“一般纳税人”等便捷服务。此外,将探索建立税务综合管理体制,实施税收减免政策,推进税务工作规范化,改善纳税环境,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加快应用新技术改善税务服务水平,完善税收管理体制,促进财税协同发展。

8.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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