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税系统开票
安装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步骤:
1、启动税控开票系统的安装程序,显示软件安装欢迎界面。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按步骤完成软件客户端的安装。
2、阅读完“用户许可协议”,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
3、勾选完全安装,点击“下一步”。
4、请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开票机号码,点击“下一步”。
5、然后输入六位数的发行税务机关地区编号,点击“下一步”。
6、选择安装路径,默认安装在C盘以外的盘上,点击“安装”。
7、等待安装即可。安装成功后会打开开票软件界面。
8、首次运行开票软件时,请设置管理员的密码,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并进行初始化工作。
2. 国家税务总局开票系统怎么开票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的流程如下:
1、去辖区内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找到发票认证的窗口
2、只要把需要认证的发票给国税人员
3、 认证完毕在发票抵扣联加盖已认证印章
4、把发票交个收票单位。还有一张认证通知单。
扩展资料:
发票认证的关关规定
一、业务概述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200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抵扣联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无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利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企业提供的抵扣联进行防伪认证(对计算机不能识别但票面清晰的专用发票,按票面信息进行人工校正),根据认证结果的不同,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包括人工校正认证相符)认证完毕后,当场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要求企业当场核对发票份数,并返还企业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将发票原件退还纳税人;
(3)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2日内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发票,必须当即扣留;
(4)对于扣留的专用发票(包括运输发票),认证人员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留通知书》,随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交纳税人作为扣留凭证,同时填写《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与扣留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电子数据,于发现的当日移送稽查部门;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则须立即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移送稽查局查处,同时将此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要立即将此情况以电话直接通知总局,并最迟于次日将专用发票复印件、《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直接传至总局,同时逐级抄报省局。
3. 国税系统开票信息如何修改
不能修改,作废。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发票信息错误不能修改,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该专票,而且不会因此多缴税款。作废后可以申请重开。
4. 发票系统开票
安装旭诺财税应用市场软件,安装后需要电脑插入税盘进行注册。
02
点击扫码开票,进行系统维护,连接打印机。
开具电子发票
01
首次使用时,在开票品名中新增“餐饮服务”设定税率为6%(小规模为3%),点击保存。
02
点击开票码生成,输入开票金额,即可打印出二维码小票给到消费者,消费者拿着小票离店,随时都可以扫一扫小票上的二维码开具发票。
03
顾客用微信扫码开好的发票会保存在手机微信卡包里,,用支付宝扫码开好的发票会存储在支付宝卡包里,同时电子发票也会发送顾客填写的邮箱中。
5. 国税系统开票开给谁
开发票必须走公账吗?
这个问题,你去问税务局领导,估计领导也不会拍着胸脯跟你说,是啊,必须的。所以开了发票,并不一定必须要走对公账户。但我还是提倡,开了发票的话,能走对公尽量走对公。为啥呢?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税务稽查的需要,第二,企业内部控制的需要。
从目前的的付款方式来说,无非就是这几种,现金,转账,票据。货款的支付方式虽然可以自由选择,但一定要符合逻辑。比如,相隔几百里地的企业,即使支付定金也不可能用现金,因为实物的交接成本太大,如果这个时候用现金,就有点不太合理。如果交易的金额太多,显然用现金也不合适,难道购进货物,要扛着麻袋去购买吗?如果说到票据,转账支票本质上还是银行转账,用银行承兑的话,票面金额都是预定好了的,所以一张承兑很难正好就是货款。从这些方面分析,就是是否存在合理性。
为什么开票提倡用银行走对公账户呢?
银行账户本身就是在金融单位的监管下企业开具的结算账户,管理比较严格,规范,每一笔收账和出账都有据可查,时间,地点,渠道,交易双方是谁无论在任何时间,只要账户不注销都能查询,可以说用银行对公账户收款,本身就能自证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先不管经济业务是否真实,资金流是真实有效的。这是从税务稽查来说。
对于企业内控来说,正是因为银行对公账户收款,可以自证真实,不再需要另外提供收据,不给投机分子留下可套现的空间。比如,销售方可以收取承兑,有些业务员做业务时,本来能给企业争取用银行存款收款,却提出现金打给他自己,他再去买承兑拿给公司做货款,自己赚取中间的承兑贴息款。
所以,从支付手段来看,现金是实物,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票据有很多可操作空间,只有银行转账不需要其他的证明,本身就能证明资金流的真实性。银行体系以其规范的管理,无论是从税务稽查上,还是企业内控上,都能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作为一个最好的结算方式,当然应该是首选,如果选择其他的结算方式也没错,只要合理,有逻辑性,能自证清白就行了。
6. 国税系统开票总金额多出一分钱怎么都调整不了怎么办
离线开票金额超额没办法处理,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开票金额,因无网络也不不能增加离线开票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