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税务申报时间

纳税服务 2023-08-04 03:03 编辑:admin 238阅读

一、浙江税务申报时间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温州全市范围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为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2021年缴费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按已申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确定,无需再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除外)。

二、申报形式

用人单位可采用以下形式申报2021年度职工缴费工资。

1、网上申报。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进入浙江省社会保险网报系统,点击“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进行办理。

2、窗口申报。因特殊情况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凭《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盖公章),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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