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商品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81 2024-03-20 18:21

一、赊销商品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实际业务的话,可以分内外账来说。内账更多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外帐针对的是税务的合规。外帐,一般是按开票确定收入。大部分大公司会直接按这种做法。偶然也会计算不开票收入,但比较少。

这时,做账的依据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出库单(对方签收),双方已经盖章的合同,或者其他原始的单据。最好是对方有签收确定的。

这些原始单据全部都是有对应关系的,如果税局需要检查你的增值税发票就看这些。放收入凭证之后,或者另外用存放归档。

理论是如此,实际情况看企业怎么个做法。

内帐,就看实际情况了,内部怎么个规定。

一般小企业需要。有时候会因为发货和对方确认收货有个时间差,可能会跨期。比如31号发货,2号才到达,对方才确定收货。那你按31号确定收入也是可以的(不出意外是可以确定收入),但按照次月的2号确定收入也对。(谨慎性原则)同时对方有验货期,最终确定收货数量,需要推迟确认收入也是有可能的。

实际情况千奇百怪。

也许老板说这批货不多和下批货一起算吧,希望你合并做。其实就是下次一起确定收入的意思,就这样。

二、赊销的开票时间,确认收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三、税法一般按什么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税法下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新税法下收入的类型:

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2、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3、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对易混问题给予特别提示,注重在实际经济工作中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应用,同时兼顾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新”字,书中所有的法律法规均为有关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新近通过的法律法规。

四、企业的赊销收入指什么?

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赊销收入指的是没有立即收到货款的主营业务收入。

赊销是企业促销的一种手段,有以下好处:

1、赊销能够剌激购买力;

2、赊销能够提高卖方的竞争力;

3、赊销能够起到稳定客户的作用;

4、赊销能够减少企业的库存。

五、企业的废料收入税法上如何处理?

废料收入,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你的废料是被收购的,直接做其他业务收入或者营业外收入,仅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你的废料是出售给其他单位的,不论开具什么发票,均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六、税法关于设备制造与安装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七、赊销收入净额的计算公式?

赊销净额是指销售收入减去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项目,如销售折扣、销货折让和销售退回等。销售收入净额包括已经收到货款的销售收入和尚未收到货款但已经确认的销售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赊销净额=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折扣)。

八、赊销收入和应收帐款的区别?

就是一样的 不过作用不同 我看是为了好区分才分别名名的吧

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即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指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卖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赊销对于卖方而言的的目的与功能主要有:能够刺激购买力;能够提高卖方的竞争力;能够起到稳定客户的作用;能够减少企业的库存。

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形成应收帐款的直接原因是赊销。虽然大多数企业希望现销而不愿赊销,但是面对竞争,为了稳定自己的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路、减少存货、增加收入,不得不面向客户提供信用业务。商品与劳务的赊销、赊购,已成为当代经济的基本特征。应收帐款的形成增加了企业风险。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

赊销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应收帐款周转率

九、会计上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情形?

在会计上,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视为视同销售,需要确认收入: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请注意,具体的确认收入情形可能会根据销售的具体情况和其他法规规定有所不同。如果您对会计处理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

十、财务上何时确认出口收入?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实现时应将出口销售收入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出销售收入入帐时以记帐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帐款,收汇结算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帐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做财务费用处理。扩展资料:出口销售收入注意事项:

1、入帐时间原则:在货物报关出口后,财务部根据国际部交来的报关发票和装箱单开具出口商品统一发票,以此为依据确认出口业务销售收入。

2、当期支付的国外段运费、保险费及佣金,应冲减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

3、出口货物作销售处理后,因故发生退货时,用红字冲减退运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已冲减的国外段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调增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4、口业务货款到帐时,根据银行出具的收帐通知及外汇买卖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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