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流程?

纳税服务 2023-09-03 21:25 编辑:admin 289阅读

一、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流程?

(一)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

很多人都不知道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下面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打开发票管理,然后打开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注意: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3、请正确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内容,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

4、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5、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6、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

7、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三、新的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发票时,反馈红字发票信息表已成功上传,无需重新上传,但不能开具相应红字发票?

开票系统进去--发票管理---专用发票填开----点击“负数”---直接开具---输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然后按步骤,数量要输入“-”。

四、怎么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1、《信息表》的填开(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信息表》的校验主管税务机关**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五、怎么开具红字收据?

航天信息版金税盘

普通发票:收回发票联后,直接通过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开具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收回抵扣联和发票联后,先通过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再通过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专用发票开红字,要多一步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六、如何用金税盘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在金税盘中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点上面的红字通知书,分销售方和购买方开具,填写单位名称、税号,货物名称、等数据,确认后打印,再上传,上传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2、在金税盘中开具负数普通发票,点上面的红字,输入二次发票代码、号码,会跳出原来那张发票,直接点确定打印就可以了。

七、开具红字信息表及红字发票?

点开开票系统里的红字发票,填写红字信息表,首先确定你单位是销售方,其次要填写你单位税号,采购方税号,金额,提交,经审核通过,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系统会显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按照这个信息表编号你可以开一张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

八、当月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如果对方未认证作废重开就行了.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发生以下情形(前提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且购货方未认证抵扣),由销货方申请红字:  1、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仅限发票开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  2、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购买方拒收的。  (二)发生以下情形,由购货方申请红字:  1、发生退货且发票已认证  2、发生折扣折让且发票已认证

九、收到红字信息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1、正常开票步骤,登陆→开具界面→发票开具。如下:

2、进入发票界面后,点击红字发票。如下:

3、点击直接开票。如下:

4、依次输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和号码(红字发票信息表上面的数据),如下:

5、点击确定,进入红字发票界面,核对红字发票信息,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有误,若有误可以进行修改(同正常开具发票一样,只是数量为负数)。若无误,点击打印即可。红字发票开具完毕。

十、开具红字通知单?

一、由购买方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扣,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扣,且为当月认证发票,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范围,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货方需要作进项转出,在次月申报时,同时作抵扣和进项转出。

  4)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扣,且发票为以前月份认证发票,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货方不需要作进项转出,但购货方需提供已认证但未抵扣的证明。

  5)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并已抵扣,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货方需要作进项转出。(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退货单等复印件)

  二、由销货方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需说明专用发票未认证抵扣)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需说明专发票未交付给购买方)

  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但超过开具发票次月的,视同发票已交付购买方,参照第一条处理。

  最后,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过程中提几个建议。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补充通知的出台,销货方也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通知单。但《申请单》的表式一直未随之变动。《申请单》下方还是购货方经办人及购货方单位。为此带来工作的不便。

  (二)、《申请单》、《通知单》及红字专用发票应是一一对应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对应几张红字专用发票。

  (三)、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视同专用发票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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