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税务局宝鸡市税务局
医保一般先缴费,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所以此题问2020年缴费问题,晚了2年。按一般情况应该是问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问题。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1.时间:从2022年3月8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2.缴费金额:每人全年应交2268.72元。
3.缴费方式:(1)线下面对面交:分别去原缴费所在县区税务局(如:金台区税务局在金台大道同盟路,渭滨区税务局在经二路天下汇后面)缴纳。(2)线上缴费流程如下: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会综合–陕西省社保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下一步,核对身份信息–勾选人员编号–点击下一步–核对金额,支付,完成缴费。
2. 宝鸡市税务局咨询电话
三个月
2022年社保可以延迟三个月交。一般个人从单位离职之后,自己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缴纳社保,如果之前出现断缴的,最多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费用。如果从一个单位离职之后又重新进入到另外一个单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为职工申请补缴社保,但是一般情况下也只能补缴近三个月的。
3.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
上牌在车管所,交购置税在国税局。
具体查一下你所在城市国税局的位置,有些国税局跟银行一样,中午都不休息。记得一定是国税局,可不是地税局。4. 国家税务局宝鸡市税务局日间
2021年度陕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5. 宝鸡市国税局官方网站
2022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以直接网上缴纳啦!
自主选择您所需要的缴费方式,然后选择您所需缴纳的时间段;如果您不了解自己的缴费情况,请微信关注“医保心服务”,点击“一码通”—“我的医保服务”—“医保服务查询”—“职工医保缴费记录”—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
若您是退休人员、刚从单位离职或者新参保和历年补缴人员,无法选择自主择档缴费,请您移步到医保大厅(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一楼D区医保服务大厅)开具“宜昌市医疗保险费个人申报核定表”。
6.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宝鸡市税务局
一、鼓励汽车消费
1、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结合落实《陕西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加大各市(区)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有条件的市(区)对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可给予适当支持。[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2、鼓励汽车淘汰更新升级。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0号)、《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鼓励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有条件的市(区)对自愿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家用高排放老旧车辆和公共服务领域老旧车辆,可给予适当支持。[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3、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加快流通。推广建设二手车交易登记监管信息系统,推动二手车交易规范发展。[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鼓励农村车辆消费升级。鼓励各市(区)研究汽车下乡支持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市(区)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以下货车或者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可商供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5、放宽汽车限行规定。在实施国六排放情况下,逐步减少城市车辆限行次数。支持各市(区)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相关技术特征的皮卡车型,适当放宽或全面取消进城限制。[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6、支持汽车企业提高产销率。鼓励汽车销售龙头企业发展线下线上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将汽车产品纳入电子卖场,扩大销售。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各种促销活动在省外销售汽车产品,并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各市(区)结合老旧汽车淘汰报废更新,研究制定汽车消费促进政策。[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7、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方便汽车消费;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加授信额度,加快放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汽车流通企业健康发展。[各市(区)政府(管委会),陕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8、优化汽车流通网点。建设相对集中的新车、二手车交易市场,优化专卖店等汽车流通布局。[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9、加大汽车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便利加油站建设。将新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停车场、充电站。支持建成小区停车位改造扩容,新建小区依据规定比例配置停车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10、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加大汽车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部门配合协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落实属地化监管服务责任和供应商、经销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汽车销售及其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陕西银保监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