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强税务基层建设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挂靠人事教育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2. 税务 基层建设
1.统一思想,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基层税务干部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学习,要将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对此项工作充满信心及肯定。
2.加强应对能力素质教育。要将提高应对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提升应对质效的核心环节来抓,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就是一句空话。
3.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应对机制。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应对标准及操作指南,确保风险应对工作标准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加强风险应对事中管理,以及对应对结果的监督评价,完善体系建设。
4.重视数据搜集、管理工作,发挥风险管理平台分析识别能力。严把自身征管数据质量关,确保纳税人基础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数据录入岗位的质量考核。
5.加强风险应对成果统计和分析工作。一是加强风险应对工作贡献率和命中率的统计工作。无论是哪一级的推送任务,以及何种方式产生的应对任务,均属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内容中的风险应对成效,都应该反映到风险应对成果统计之中。1.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是要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依托,研究税收风险发生的规律,最有效使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实现税收遵从最大化。2.税收风险管理作为一个结构化流程,其总体框架包括:目标计划、数据管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风险应对处理、绩效评价。这几个环节之间专业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督促,共同构成了税收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3.其中风险应对处理是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的过程,是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确保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执行的发力点。但就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应对情况来看,仍面临一些现实性的困难及问题。
3. 加强税务基层建设工作
基层税务执法人员是公务员编制。 基层税务执法就是属于税务机关最基层的单位,基层税务执法人员是税收政策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对纳税义务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简而言之,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就是对纳税义务人开展具体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4. 税务局加强基层建设
1、国税局一般设置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征管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等科室,具体科室工作职责不同。
2、举几个例子:税源管理股科员主要是对纳税人日常管理和服务。办公室科员主要从事行政工作。稽查局科员主要是查处偷税行为,办理涉税案件。
基层分局科员主要是综合性地管理和服务。
5. 税务基层建设意见建议
“首违不罚”具体适用的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包括下列5种: 1.未按期办理变更登记; 2.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3.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4.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5.丢失已开具发票(丢失百位发票5份以下,丢失千位发票2份以下,或同时丢失百位发票5份和千位发票2份以下的)。 上述每一种违法违章行为均有一次机会不罚。
6. 税务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乡村振兴最重要的是人才的振兴,这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市工商联餐饮商会会长、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结合自己十几年与“三农”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践经验,深切体会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急需培养“五支队伍”。建议如下:
一是基层农业干部队伍。基层农业干部特别是县乡村干部是“三农”工作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要营造好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环境;加大乡村运转经费、基层干部待遇、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基层干部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家队伍。农业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要择优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有感情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教育培训等方面出台含金量高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家对“三农”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针对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青黄不接”及队伍人员老化问题,农技人员学历、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加大培训力度、有学习计划、有经费保障,打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学历提升教育、服务特聘计划、农技推广联盟、素质能力培训“四套组合拳”,探索建立农技人员通过提供技术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
四是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发挥农业高校、科研单位人才优势,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农业领军人才、农业杰出人才的培养。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创办企业。把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标准,激励引导农业科技人才“把论文写在希望的田野上”,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五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户为重点,坚持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养,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主力军。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农民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综合素质、生产经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农民走职业化发展道路,为推动农村发展增添内生动力。
7. 加强税务基层建设的意义
税务局有以下部门: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8. 税务基层建设工作总结
一、2022新的税收政策包括:
1.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注:需要是一般纳税人,普通票计入15万,超过一分钱必须全额纳税申报。
2.阶段性减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2022年,普通纳税人将实施1%的增值税税率政策。从2020年开始,普通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将减少到1%征收率。享受两年后,这一政策将继续延长一年。可以说,中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伤透了心,未来是否会继续增加还有待观察。
二、小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是一个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征12.5%计入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将按20%的税率缴纳。换句话说,100万以内的实际税负率只有2.5%。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及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低于50万元(含本金,相同);
(2)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外,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本条第一款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上。
总结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落实文件披露特点根源识别机制,进一步解读政策文件,有效保护公众涉及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
9. 加强税务基层建设的措施
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依托许多资源和力量,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1. 政策支持:政府制定了许多有利于发展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政策,包括财政补助、税收减免等。
2. 人才支持:各级政府鼓励高素质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通过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机会等方式来吸引他们。
3. 技术支持:现代技术对改善这些地区的生产条件、医疗卫生水平等方面起着巨大作用。例如建设通信网络、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等。
4. 经济支持:国家或社会组织向这些地区投资建设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水电站等,并帮助当地开展合适的经济活动以增加收入来源。
5. 群众支持:当地群众也是重要力量之一。他们主动参与社会事务并表达自己诉求,帮助解决当地问题并推动事情往好处走。
总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有许多依托资源和力量支持其发展。政府、人才、技术、经济以及群众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些地区还需要更多方面的关注和帮助,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10. 税务局基层建设方案
税务所就已经是乡镇级的了,地方税务基层单位有可能是县一级的税务局更有可能是乡镇的税务所,具体能分到到哪就看你的运作能力了。
最终的分配权很有可能在县地税局的手中。11. 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对策研究
中国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单位,其党组应当听取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领导。具体来讲,税务局党组的领导可以分为两个层级:
1.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国家税务总局是中国税务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党组领导税务系统全局的工作,研究确定税务局的工作方向和政策,统一部署税务局的具体工作,督促税务局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2.税务局局长:税务局局长是税务局的具体管理者,其下设部门的工作应当听取国家税务总局和税务局党组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和问题。同时,税务局局长也是税务局党组的书记,承担党组的工作职责,领导和协调税务局内部的党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