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系统督察规范最新
(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着眼点是“对内”。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2)税收执法检查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行政相对人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与其他税收执法监督方法相比,具有职权性、事后性、全面性、灵活性等特点。 (3)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四部分内容有机结合,相互衔接。
2. 税务系统督察流程
税务局督办是一种职务,主要负责对纳税人的税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督办还要协助税务局开展税收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向纳税人提供咨询和服务。税务局督办的职务在税务部门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对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推进税务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税务局督办职务的重要性也体现在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工作制度、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税务局督办需要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同时还需要具有执法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对于纳税人来说,与税务局督办的沟通和合作,是合法缴纳税款和避免税务争议的关键。
3. 税务督查
减免税政策是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增效剂”,目前已经成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良方中的“主药”。如今减免税政策的“金种子”是否开花结果?纳税人还有什么诉求和期盼?税务总局通过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深入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效应,评估减免税这剂药方的实际疗效。
督落实:减免税“真金白银”是否精准“落袋”
“各位纳税人请注意,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驶出新一班‘减税’高铁……”走进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联合办税服务厅,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的宣传动漫跃入税收执法大督察暗访人员的眼帘。即将搭上这趟“高铁”的吉林方泰工程基础检测中心财务总监张莹告诉记者:“2016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约49万元,缴纳所得税约12万元,若按新政计算可减税7万多元。”
“政策有没有宣传到位”“落实优惠有没有‘缺斤少两’”……在吉林省纳税人座谈会上,督察组要求当地税务部门回避,开门见山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提到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所长王向东表示,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到11%,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尤其是对于吉林这样的农业大省来说更是如此,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农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通过座谈交流和突击暗访,督察组发现了不少亮点:吉林省地税局130个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依托12366标准化政策咨询库,统一解读口径、按需个性辅导;甘肃省国税局政策培训、宣传、辅导、税费种认定等6项工作实行“工单作业”;兰州市地税局制作25000册《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汇编与解读》及配套“二维码”等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帮助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热气腾腾”的税收红利。
“越是经济形势复杂、税收征收压力加大,越是要有‘放水养鱼’的长远眼光,越是要坚守‘不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吉林省地税局局长田玉山说。2016年,吉林省税务部门落实减免税556.2亿元,接近同期税收收入的30%,吉林省国税局局长梅昌新认为,这就是用税收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主体活力的“加法”和经济新动能的“乘法”。
督察组走进全国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五颜六色的织线在一排排机器中穿梭,质检员正在认真检测每双袜子……
减免税政策是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增效剂”,目前已经成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良方中的“主药”。如今减免税政策的“金种子”是否开花结果?纳税人还有什么诉求和期盼?税务总局通过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深入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效应,评估减免税这剂药方的实际疗效。
督落实:减免税“真金白银”是否精准“落袋”
“各位纳税人请注意,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驶出新一班‘减税’高铁……”走进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联合办税服务厅,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的宣传动漫跃入税收执法大督察暗访人员的眼帘。即将搭上这趟“高铁”的吉林方泰工程基础检测中心财务总监张莹告诉记者:“2016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约49万元,缴纳所得税约12万元,若按新政计算可减税7万多元。”
“政策有没有宣传到位”“落实优惠有没有‘缺斤少两’”……在吉林省纳税人座谈会上,督察组要求当地税务部门回避,开门见山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提到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所长王向东表示,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到11%,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尤其是对于吉林这样的农业大省来说更是如此,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农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通过座谈交流和突击暗访,督察组发现了不少亮点:吉林省地税局130个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依托12366标准化政策咨询库,统一解读口径、按需个性辅导;甘肃省国税局政策培训、宣传、辅导、税费种认定等6项工作实行“工单作业”;兰州市地税局制作25000册《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汇编与解读》及配套“二维码”等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帮助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热气腾腾”的税收红利。
“越是经济形势复杂、税收征收压力加大,越是要有‘放水养鱼’的长远眼光,越是要坚守‘不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吉林省地税局局长田玉山说。2016年,吉林省税务部门落实减免税556.2亿元,接近同期税收收入的30%,吉林省国税局局长梅昌新认为,这就是用税收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主体活力的“加法”和经济新动能的“乘法”。
察成效:税收“减”法是否助企业轻装前行
督察组走进全国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五颜六色的织线在一排排机器中穿梭,质检员正在认真检测每双袜子……
作为辽源轻纺工业支柱,东北袜业园见证了这座因煤而生、缘煤而兴又为煤所困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用10年时间走出了一条东北经济转型样板之路。董事长田中君坦言,税收政策“软环境”为产业崛起营造了快速发展的“小气候”。
得益于企业孵化基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礼包,包括东北袜业园在内的辽源6家袜业纺织创业孵化基地累计享受该项减免3305万元,为推动产值达65亿元的纺织袜业产业集群和带动2.3万人就业助一臂之力,形成了“南有暨诸、北有辽源”的袜业产业发展格局。
“税收优惠政策为咱们东北老工业基地卸下‘重’包袱,‘轻’装前行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吉林省工信厅创业服务处处长睢哲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等配套实施后,孵化企业纷至沓来”。
在甘肃,督察组深入企业,实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在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公司财务经理杨涛向督察组介绍,近三年公司生存发展压力很大,没想到税务部门主动上门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准备减免税资料,仅2016年就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61万元,真是雪中送炭。
377万元数额虽不大,但在酒泉奥凯种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建华看来,却是西部民营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的“巨款”,占企业2016年利润总额的15%。这家创建于1958年的老牌企业,科研成果3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5项国内领先。
“若没有国家现代农业综合税收优惠‘大礼包’,就没有3000农户年均约四五千元的稳定收入。”甘肃五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白顺祥介绍,税收优惠支持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既带动了上游农户致富,又推动了现代种植业转型。
问需求:减免税政策怎样让市场主体更“有感”
督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持续提高的过程,只有找到税收执法服务的堵点痛点,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税收执法大督察中,纳税人普遍反映23项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简并增值税税率、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收优惠“组合拳”,让企业很“有感”,但希望能够“再提速”“更解渴”。
督察问卷调查显示,97%的纳税人表示接受过税务培训,但除了小微企业、营改增等“热门”政策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辅导覆盖面还不够。“这说明政策宣传有‘短腿’,精准宣传须加强。”第二督察组组长程大群说。
核查资料发现,个别地方减免税企业数据信息不准确,减免税数据统计不全面,影响了减免税效应分析。督察中基层税务干部反映,随着农村城市化后城乡结合部土地属性发生变化、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涉税政策有差异、历史原因证件遗失等因素,影响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需要持续细化政策,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
“商业企业的小微认定标准能不能放宽一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能不能再提高?”“优惠备案可不可以实现网上提交?”……督察组一一记录了纳税人的“心声”,迅速梳理归类,逐项解决问题。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发力点,持续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减免税政策,强化宣传辅导,优化政策服务,让减免税政策成为社会前进的“加油站”,让市场主体更“有感”。
作为辽源轻纺工业支柱,东北袜业园见证了这座因煤而生、缘煤而兴又为煤所困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用10年时间走出了一条东北经济转型样板之路。董事长田中君坦言,税收政策“软环境”为产业崛起营造了快速发展的“小气候”。
得益于企业孵化基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礼包,包括东北袜业园在内的辽源6家袜业纺织创业孵化基地累计享受该项减免3305万元,为推动产值达65亿元的纺织袜业产业集群和带动2.3万人就业助一臂之力,形成了“南有暨诸、北有辽源”的袜业产业发展格局。
“税收优惠政策为咱们东北老工业基地卸下‘重’包袱,‘轻’装前行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吉林省工信厅创业服务处处长睢哲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等配套实施后,孵化企业纷至沓来”。
在甘肃,督察组深入企业,实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在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公司财务经理杨涛向督察组介绍,近三年公司生存发展压力很大,没想到税务部门主动上门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准备减免税资料,仅2016年就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61万元,真是雪中送炭。
377万元数额虽不大,但在酒泉奥凯种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建华看来,却是西部民营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的“巨款”,占企业2016年利润总额的15%。这家创建于1958年的老牌企业,科研成果3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5项国内领先。
“若没有国家现代农业综合税收优惠‘大礼包’,就没有3000农户年均约四五千元的稳定收入。”甘肃五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白顺祥介绍,税收优惠支持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既带动了上游农户致富,又推动了现代种植业转型。
问需求:减免税政策怎样让市场主体更“有感”
督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持续提高的过程,只有找到税收执法服务的堵点痛点,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税收执法大督察中,纳税人普遍反映23项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简并增值税税率、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收优惠“组合拳”,让企业很“有感”,但希望能够“再提速”“更解渴”。
督察问卷调查显示,97%的纳税人表示接受过税务培训,但除了小微企业、营改增等“热门”政策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辅导覆盖面还不够。“这说明政策宣传有‘短腿’,精准宣传须加强。”第二督察组组长程大群说。
核查资料发现,个别地方减免税企业数据信息不准确,减免税数据统计不全面,影响了减免税效应分析。督察中基层税务干部反映,随着农村城市化后城乡结合部土地属性发生变化、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涉税政策有差异、历史原因证件遗失等因素,影响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需要持续细化政策,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
“商业企业的小微认定标准能不能放宽一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能不能再提高?”“优惠备案可不可以实现网上提交?”……督察组一一记录了纳税人的“心声”,迅速梳理归类,逐项解决问题。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发力点,持续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减免税政策,强化宣传辅导,优化政策服务,让减免税政策成为社会前进的“加油站”,让市场主体更“有感”。
4. 税务系统督察规范最新文件
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提高综合质量效益,促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中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并在政策、项目上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及省直有关部门)
二、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中推动跨域通办、智能导办,线上线下同质办,办理深度和成熟度高、实绩突出、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并对其典型经验予以推介。(牵头单位:省政务局;配合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三、对积极落实制造强省建设、工业稳增长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有关政策措施成效明显,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规模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税收等高质量发展核心指标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县市区,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四、对“五个100”中重大产业建设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产品创新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贡献率、总开工竣工率,引进500强企业项目、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的年度计划完成率等指标完成情况好,推进机制健全,工作创新性强,配套政策措施有力,建设环境优良的市州,予以奖励;对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在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质量、执行合同等方面明显改善,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前列的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和项目支持,并对其典型经验予以推介;对推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投入产出水平高、效益好的园区,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安排省预算内投资时予以支持,并优先支持向国家申报调区扩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局)
5. 税务督查工作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50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经济发展目标的协调、服务和督导,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县“四上”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上、全市六县(市)中前三位。
(三)基本原则。实行法人企业属地统计原则,即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视同企业法人),才能进行申报。
二、“四上”企业标准和申报程序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简称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一)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2.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批发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含),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或从业人数50人以上(含)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入库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其中:工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贸易由县商务粮食局牵头,服务业由县发改局牵头,房地产由县房产局牵头,建筑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国税等部门配合,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申报材料。
2.县统计局根据申报材料,对企业进行评估审核。
3.通过评估认定后,由县统计局对具备入库条件的企业信息录入“一套表”平台,上报上级部门,经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批后,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全县上下要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统一抓经济工作就要抓“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抓“四上”企业发展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认识。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四上”企业申报入统进度情况。
2.制定企业培育方案。结合岳阳市年度培育计划,参照本县培育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因企制宜进行分类培育,落实扶持责任,实现培育和升规入统目标。
3.明确专人负责机制。部门单位一把手对“四上”企业培育及申报工作的成效负总责,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协调解决过程中的问题;选派善沟通、有经验的干部具体执行,定期向县统计局报送申报资料。
4.建立企业培育库。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及达标个体户发展现状,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对于已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建立稳定长效的沟通渠道,帮助及协调企业解决经营和转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做大做强。
5.完善注册登记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分厂、分店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县内独立法人企业,为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等证照提供优质服务。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不转者须变更经营范围。
6.规范培育入统工作流程。按照调查摸底、入库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审核上报、批准入统的流程做好新增“四上”企业入统工作。及时完善达标企业的申报资料,做到一月一申报;规下升规上的企业,在每年10月底前完善申报材料,11月底集中申报。
7.保障工作经费。要把培育“四上”企业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的摸底、核查、甄别及指导和在库企业的协调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1)对符合“四上”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政府采购和消费、招投标等方面给予限制。
(2)对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刻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手段达到入库条件而拒不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由税务、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3)已享受奖励扶持的企业,自纳入奖励扶持对象之日起八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本县的,由主管部门追缴其已享受的奖励扶持;对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4)加快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推进“信用华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
9.完善招商项目评估与准入机制。招商引资要将注册成为华容县内的法人企业作为基本条件,围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游产业链重点招商;围绕华容县打造湘北鄂南区域消费物流中心的定位,开展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健康养老等产业和产业配套服务招商;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评估与准入机制,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综合效益、投资进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招商项目评估体系,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与效益。
(二)落实扶持政策
1.实施综合扶持政策。结合华容实际,对新增入规企业实行“三年以奖代补”奖励措施,稳定企业税收政策,综合给予以下扶持:
(1)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优先落实企业用地扶持政策。优先保证在库“四上”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及发展用地需求,新入规的园区企业按照《华容县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华发[2018]5号)享受标准化厂房、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租赁扶持等政策。
(3)优先落实总部企业扶持政策。新入规的总部企业,按照《华容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华政发〔2017〕5号)文件和《华容县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华发[2018]5号)文件,优先落实扶持政策。
(4)优先打造优质品牌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著(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园区规模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华政办发〔2017〕6号)文件,享受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奖励。
(5)优先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优先支持新增“四上”企业建设网站、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拓宽企业营销渠道。新增入统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华容县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办法》(华政办发〔2017〕30号)享受有关扶持与奖励。
(6)支持“四上”企业向上争资。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原则上在“四上”企业项目中推荐申报。
(7)支持“四上”企业融资。产业引导资金原则上主要支持在库“四上”企业,对已连续享受两年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但仍不能申报入统的,不再给予产业引导资金的支持,并组织税务部门对该类企业进行稽查。
(8)优先推荐参加评选活动。优先推荐在库“四上”企业负责人参与年度全县“经济人物”、“明星企业家”等评选活动,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优先推荐“四上”企业优秀企业家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2.落实奖励措施。
(1)设立奖励资金。县财政设立年度“四上”企业奖励资金,奖金金额按当年实际入库企业数和确定奖励的在库企业数计算,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奖励方法。按统计口径,对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被国家统计局认定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设一次性奖励3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设一次性奖励2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核拨牵头责任单位。已由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的,财政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进行奖励。
(3)确立奖励对象。奖励按年度进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综合企业经营管理、统计业务等各方面情况,制定具体的扶持及奖励办法,报县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次年,新入库“四上”企业的奖励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名单,由牵头责任单位按照扶持及奖励办法发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县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文广新旅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四上”企业和培育企业在行业发展、经营管理、财会、税务、统计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统计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帮助企业补短板、强特色,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2.加强部门协作。培育“四上”企业、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是全县上下共同的使命和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自觉服务服从于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年度总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逐一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务求实效。
3.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印发关于培育“四上”企业推进情况简报,按月督查通报签约项目对新增“四上”企业的贡献率、建设企业培育库、实施企业培育和扶持计划、“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数量和净增长率等情况;新增企业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每成功新增一家“四上”企业或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加1分。未完成市定“四上”企业培育目标的部门单位,每少一家年终绩效考核扣1分;经核查,主管部门单位每漏报一家达到入统条件而未入统的,每漏报一家扣2分。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县进度的部门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于未完成市政府任务、排名在六县(市)末位的单位,年终不予参加评先评优。
6. 税务督查是干什么的
税务督察局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纳税人履行税务义务的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监督和检查纳税人履行税法、税务法规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调查和打击税务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推动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完善税收制度;
加强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纳税意识。
总的来说,税务督察局的工作旨在维护税收秩序,改善纳税人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 税务部门常用的督查督办工作方法
一、负责做好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各类专项工作布置会等会议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落实;
三、校领导有关重要批示、重要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四、督查事项的立项、交办、督办、催办、办结等,协调解决督查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负责办公室人事、薪酬、日常考勤、会议记录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
六、负责校内收文,做好文件材料的转办、督办、办公室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校内各单位间日常信息的统计、报送;
七、负责管理学校党委和行政印章、校领导签字章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章,及经学校党委、行政审批的印章的制发;
八、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的年审、变更、管理等;
九、负责办公室的办公室年度预算及材料报送、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校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日常差旅的订票、报账等;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税务督察工作范围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公安部督察机构承担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队建制。
第三条 公安部设督察长,由公安部一名副职领导成员担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督察长,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
第四条 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第七条 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会议和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
第八条 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第九条 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
第十条 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
(一)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二)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三)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第十二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
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
第十三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期间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部督察机构作出的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决定,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公安部督察委员会。
受理申诉的公安机关对不服停止执行职务的申诉,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撤销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对不服禁闭的申诉,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时起24小时内作出是否撤销禁闭的决定。
申诉期间,停止执行职务、禁闭决定不停止执行。
受理申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停止执行职务、禁闭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当事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十五条 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监督。
督察机构及其督察人员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维护。
第十六条 督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三)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第十七条 督察人员执行督察任务,应当佩带督察标志或者出示督察证件。
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9. 税务局督察
没有告之义务。
企业没有申报纳税的责任需要企业承担,税务机关或专管员不承担责任。但税务专管员一般会提醒企业及时申报。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
10. 税务系统督察规范最新修订
针对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纪律审查机关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纪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监督执纪主体责任。
2.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信访办结案件信息共享和联合查处机制,打通信息壁垒,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3.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常规监督的作用,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存在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依法快速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4.提高监督执纪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干部培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纪律观念,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