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加强社保管理(税务部门如何推进社保工作,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纳税服务 2023-04-03 23:00 编辑:admin 265阅读

1. 税务部门如何推进社保工作,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9年12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召开,鼓励各地以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自推行以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从县域到市域,社会治理场域的转换时间较为短暂,不少地方政府未能及时改变传统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权责体系尚未厘清、平台壁垒亟待打破。基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进展,新发展阶段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以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着力在理念创新、方法革新、能力提升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具体而言,可以进一步从治理重点、治理理念、治理方法和治理能力四个方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明晰治理重点,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的着力点

从概念上看,市域社会治理既强调“市域”也强调“社会治理”。但是,结合当前各地的实践情况,大多对其内涵及外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容易将“市域社会治理”和“市域治理”的概念混淆,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集聚地,更是重大矛盾风险的化解地。2020年11月10日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因此,作为平安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市域社会治理建设的重点应该明确放在防范化解突出风险之上,特别是要重点防控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重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风险以及网络安全风险五大风险,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有效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与智治“五治支柱”的作用,为国家治理与国家发展奠定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基础。

强化治理理念,统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对标“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重心的治理理念。具体如下: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市域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确保各级党委有效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前期、中期与后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各个阶段的主导和核心功能。有效整合市域范围内多元治理主体,有机统合区域、部门、行业与单位治理的治理资源,进而有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进展。以党建统领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以党建带群建,优化群团组织的工作作风与方式,夯实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党政、社会与群众的治理目标耦合、治理优势互补以及治理良性互动。

以人民为中心。市域社会治理的基本取向是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要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等实际问题。其中,要充分保障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让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清晰评判治理成效,切实共享治理成果,实现从“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最后到“由民自主”的质性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解决问题为重心。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的起点,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特征。一方面要注重破解历史遗留累积的“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要注重化解新形势下出现的风险矛盾,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与矛盾化解能力。加强各级综治中心等风险防控基地建设与协同联动,加速智能化建设与深度应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定期开展检查评估,落实各主体责任,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开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创新治理方法,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要求,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构建协同治理机制,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一是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列入党建重要日程。围绕“党建+基层治理”的主线,整合社区网格中各类资源,将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社区。二是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形成市、区县、镇街三级联动的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市级统筹规划、区县组织实施、镇街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民主协商机制。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将市域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广泛协商,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四是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广泛调动市域社会各行各业的积极力量,鼓励和促进社会组织帮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分担部分社会治理工作,推动企业和机构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五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和社会志愿者队伍融合发展。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理念,培养城乡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识和兴趣,建立建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首先,要结合地方市域的现实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及时对地方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凝练总结,并上升至制度层面,进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其次,强化制度供给,构建市域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市域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规范约束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完善自治制度和规范,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与智治的“五治融合”作为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依托。最后,提高人民对法治的认识,在实践中必须引导政法队伍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公正权威的法治实施体系。建立立体化、全天候、上下贯通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确保公职人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使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化解基层矛盾、防范社会风险。

加大技术赋能建设,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一是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提高智能化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建立以市域为单位、统一使用、灵活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统筹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社保、环保、民政等网格,推进“多网合一”,打造“全科网格”。二是规范“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综治中心”建设的统一标准化工作方案,建立网格化巡防、上报、解决、跟踪反馈的闭环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三是全面推进城乡网格化治理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实现精确控制和并网推送。深化和提升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治理能力,形成运转顺畅的网格化运行机制。四是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城市与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推进“智安小区”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治理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推进政法综治业务智能化应用,打破信息壁垒,促进信息技术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加强平安队伍建设,提高市域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高素质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而高水平的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必须加强平安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一是推动平安建设力量下沉到基层。统筹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大规模开展治安巡防活动,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用专业化水平激发社会治理活力,聚焦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积极探索治理的专业化模式,把社会活力转化为治理动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立体化、专业化方向,坚持专群结合,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三是加大人才队伍专业化培养。调动社会调解力量,充实基层调解队伍,实现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针对专职调解员和社会调解员开展相关分类培训,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加强专职网格督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大数据专业人才体系。

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有效性

市域社会治理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而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是保障市域社会治理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必须主动适应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尽快补齐能力短板。只有全面提高各方面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才能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有效提升处置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从测量指标设计的科学化程度、设备配置的齐全化程度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专业化程度三个方面入手,科学构建市域社会治理风险防控能力的测量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对市域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量化分析,形成综合性的评价,适时通过媒体发布市域平安指数。

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市级政府统筹整合资源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性问题。要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基础,充分整合市域内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市域天然的资源优势,构建有序、协调、合作的治理关系和治理秩序。提升市域范围内的资源整合能力,既要重视对人力、物力、财力等物质资源的整合,也要重视对治理理念、治理思路等认识观念的整合。

提升矛盾化解能力。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市域社会面临着日益增多的复杂棘手的问题。要提高判断力和识别问题的能力,聚焦市域社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切实按照责任归属原则,将责任对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精准定位,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矛盾化解能力。

提升信息处理能力。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将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进行归纳分类和加工处理,密切跟踪市域内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矛盾,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源头治理。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增强对信息的处理、分析与综合利用,加强信息处理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信息处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提升信息处理的专业化水平。

2. 社保税务工作联系机制

未到账指未取得税务的到账数据,一般最快在税务征缴入库后的4-5个工作日可取到到账数据。根据现行征缴机制,由于税务部门延迟向社保机构提供征收信息,会出现最近1-3个月未到账情况。如显示“未到账”情况属正常。

3. 税务局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情况。

2、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3、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 税务做好社保费的征缴工作

发文标题: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发文文号:福建省省政府令第58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0-12-6

实施时间:2001-1-1

法规类型: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2000年12月4日福建省省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和《失业保险条 例》以及《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 例》和《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 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费和失业保险费,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征收。

  社会保险费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移交地方统筹的中央属行业及其职工。

  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02年起按18%缴纳。

  缴费个人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2年至2003年按7%缴纳;从2004年起按8%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5%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央所属行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农垦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缴纳基数难以确定的,由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申报,经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予以确定。

  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

  第六条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中央属行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第七条 缴费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按缴费基数的3%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八条 自谋职业及流动就业者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代收代缴。

  第九条 2000年底前,缴费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按政策规定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以及相应的权限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本办法施行前已参加社会保险和尚未参加保险的缴费人,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5. 2020年税务和社保对接问题

交社保的钱以前由社保局收起管理,因为,国家制定的有关缴纳社保费的政策制度确定,由社保机关管理并且核实确定计算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发放,但是从2020年开始统一由当地的的税务部门收起并管理交社保部门根据本地区退休人员状态统计发放养老金。

6. 税务局征收社保费创新

1)电子税务局选择扣款缴费方式。路径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如需采取扣款方式的,请选择“自动申报缴费”,勾选有效三方协议后,点击“确认修改”, 当前申报缴费方式变为“自动申报缴费”。

(2)单位社保费缴费客户端选择扣款缴费方式。路径为:功能菜单——申报缴费方式选择,如需采取扣款方式的,请选择“自动申报缴费”,勾选有效三方协议后,点击“确认修改”,当前申报缴费方式变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意:税务部门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请确保期间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3)若选择 “自行申报缴费”的缴费方式,同样通过上述模块进行选择。每月15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缴费客户端完成自行申报缴费,也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申报缴费。

7. 税务局2020年社保费工作思路

可以在微信或者支付宝里面的“城市服务”交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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