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前后的关系
不变也没关系,他们也不知道,你按期到以来的税务局交好税金就好了,他们也不会去看你们的场地,如果要变先去工商局填表,如果要跨镇区还要填企业申请转出表,工商局同意后,拿着那个表在去税务局,如何跨区的话,可能会涉及到查账,如果没什么问题,把当月的国税和地税交完,你们就可以去变更后的所属工商局,税务局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了。
2. 主管税务局机关变更
到你们管辖区的税务局办理变更,
一、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三、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要先变更代码证);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变更地址需带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3. 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前后的关系怎么处理
需要的。纳税人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或更改缴税账户必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要更改纳税人的姓名,应在更改税务登记之前终止原始协议,然后再进行税务登记更改。
税务登记更改完成后,将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得新的税收协议,银行将重新签署第三方协议。
对已签订了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如因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纳税人名称变更、缴税账户户名变更、缴税账户账号变更等原因,需终止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撤销税库银三方协议申请,期间不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
4. 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跨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流程和手续:
一、到拟迁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需要材料:1、企业迁移登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到迁出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档案。
需要材料:
l、企业迁入(迁出)调档的申请。
申请应载明公司名称、申请迁入(迁出)调档事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就是说,办理迁移登记是先去新的工商局办迁入,再去原登记机关办迁出。先办理公司登记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迁出流程即手续如下:
一、税务迁出备案准备材料:迁入地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办理地点:迁出地税务局办理时间:根据具体税务情况而定二、税务迁出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办理地点:迁出地税务局办理时间:根据具体税务情况而定,领取税务迁出同意书。三、税务迁入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新注册地址协议复印件。
办理地点: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时间:受理后3个工作日,领取迁入地准许通知书税务核税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实际办公地址协议复印件、新注册地址协议复印件。
办理地点:迁入地税务局办理时间:一般受理后7个工作日左右
5. 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前后的关系怎么填
如果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就没有要查你的必要,但是税务机关有税务检查权,随时可以查账,并不需要理由。但是如果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那是必须要查账的,因为税务登记需要注销了重新办理,要经过清算才能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 变更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注销吗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税务登记也需要变更。
根据《税务登记管抄理办法》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