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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近期最新咨询

177 2024-08-12 15:39

01

代理业务登录为什么没有证明开具的功能?

答复:

纳税人签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时未进行证明类服务项目的授权。

建议完善协议采集授权后再试。

02

湖南税务app申请代开的发票

缴款失败可以从电脑端缴款吗?

答复:

由于网络卡顿无法进行缴税时,可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查询到相同记录后点击右边的缴税按钮即可。

03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

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

答复:

纳税人因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因经营地址变更需要跨省迁移或纯扣缴义务人注销扣缴税款资格的;

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04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未在税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

还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注销吗?

答复:

不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第一条规定,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05

签署承诺书进行承诺制即办注销后

后续如何办理未完结事项?

答复:

纳税人采用承诺注销打印清税证明后,未办结事项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未结事项告知”线上办理。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