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消费税税率

纳税服务 2023-07-12 19:59 编辑:admin 54阅读

一、各国消费税税率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收取的价款中是含消费税的。

因此当题目给出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时,这个销售额是含消费税的,不需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知 (2)当属于视同销售、进口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售价,也就是我们找不到销售额时,需要组价,组价时需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道+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专)÷(1-消费税比例税 属率),或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二、各国消费税率

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各国消费税的比较表

你算错了,按你提供的税率,综合税率是143.75%,而不是简单的算术和121% 进口综合税率=(关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四、各国消费税率对比

烟草税占中国税收的6%以上。中国烟草税主要包含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是:一、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各种烟草税率为: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条以上):税率为56%,另外收取0.003元/支,生产环节征收;2、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为36%,另外收取0.003元/支,生产环节征收;3、商业的批发:税率为11%,另外收取0.005元/支,批发环节征收;4、雪茄:税率为36%,生产环节征收;5、烟丝:税率为30%,生产环节征收。二、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率为17%。扩展资料:对于从量税,税率以单位商品的税金来表示;而从价税或其他比例税(如增值税),税率按税收基数的百分比表示。从量计税时,其税率通常以本国货币表示,不过也有少数国家以外国硬通货来计税。混合税制是从量税和比例税税率的混合体。有些国家对产品最高税率和最低税率的外限有规定。这些外限界定既可以对该产品的总税负而言,也可以仅指其中的某几项。“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提出:烟草制品是生活非必需品,同时又是被广泛消费的商品,可成为征税的理想对象。亚当·斯密的理论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烟草制品征税。尽管各国烟草税种不同、税率不一,但对烟草制品所征税收大都远远高于其他制品。一方面因为烟草制品需求弹性较小,通过提高税收可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另一方面因为烟草消费会带来健康风险并有一定的“负外部性”,通过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可达到限制和减少烟草消费的目的。正是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我国对烟草制品也实行“寓禁于征”的重税政策。

五、各国消费税税基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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