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申报的期限和交纳税款的期限?
不一样,纳税申报是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其规定为: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而缴纳税款是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同时操作的,但是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是:未按期申报不会产生滞纳金,而未按期缴纳税款会产生滞纳金。
有一个例子可以帮助说明问题: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可以看出,这里面的申报和缴纳税款时间是不一样的,申报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而缴纳税款是在各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情况是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纳即可。
二、纳税人在国外签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因此,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三、什么是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环节,是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发放征(占)用土地通知书和划拨用地之前,由土地管理部门将批件及时抄送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由征收机关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税款或办理减免税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收据或减免税凭证发放用地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纳税的,土地管理部门应暂停其土地使用权。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即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契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五、契税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前(时)缴纳契税。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了购销或服务合同,请问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订立合同的双方均需各自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七、纳税期限与申报期限、缴库期限有什么区别?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比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申报期限,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
缴库期限,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把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各基层库或国库经收处的时间限制,也指税务机关把自身直接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的时间限制。
八、一般纳税人材料合同印花税是怎样计算缴纳的?
1.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是万分之三,以合同总金额计税。
2.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以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九、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两者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就是: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和终止条件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律对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意期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约定具体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要不出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这种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终止。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①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②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企业没必要想方设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论劳动者还是公司来说,都是无固定合同更好些。 企业方面: 1、省去不断办理招工、培训、离职、退工、补偿等等手续。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人力资源工作的重心可以转移到如何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增加员工归属感等实质工作。 员工方面: 1、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员工的保护,省去合同到期单位可能不签的顾虑,安心工作。 2、该份工作可能是一辈子的工作,从而可以长期规划,不断学习增强个人能力学识及竞争力。
十、运输合同的印花税如何计算?
1、运输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计税依据是运输合同上载明的运费金额。
仅运费金额作为计税依据,不包含所运货物的价值。 如果合同上没有将运费金额与增值税分开标明,则以全部运费(含增值税)计税,如合同上有说明运费多少钱,增值税多少钱,将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运费分开标明,则以不含税的运费计税。
3、双边征收。即合同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均需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