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园开发成本明细?
产业园是综合性的开发项目,分为土地成本、主体建筑工程成本和配套工程成本等三部分,土地成本一般在1500元/平方米;主体工程建安成本在1200元/平方米;配套工程一般在1000元/平方米,总开发成本在37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土地增值税成本和所得税成本都是计税成本吗?
在一般情况下被行政部门的罚款都是不可以计入成本、费用中进行扣除,试想一下如果可以扣除的话,是不是意味着罚款打折了,比如罚款10000元,如果税前扣除是不是国家帮违法企业交的25%的税款。
三、开发商的土地成本怎么算?
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一般包括土地费用、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筹资费用、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简介费用。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结束语:土地开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应有开发土地负担的简介费用。
四、土地增值税交房后的维修费用能列入开发成本吗?
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只要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无偿保修,不用支付维修费用。如果超出保修期,土地增值税也应该清算完毕了。即使没有清算,所支付的维修费用也不能列入土地增值税扣除范围。
五、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二十七条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六、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包括哪些?
成本会计科目主要是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应设置2级科目:
1、土地价款 :为取得土地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前期工程费: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3.、基础设施费:建筑物外红线内的设施费用的支出。4、建筑安装工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预算的各项费用。5、公共建筑配套设施费: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6、资本化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7、开发间接费: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项目推广销售有关但发生在楼盘开盘前的费用支出。
七、无土地成本怎么计算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
计算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房屋的购买价格:这是指您购买旧房时所支付的金额。
房屋的评估价值:这是指根据当地政府或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
房屋的使用年限:这是指房屋已经使用的年限,通常以购买日期为起点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率:这是指当地政府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税率。
计算公式如下:
土地增值税 = (房屋评估价值 - 房屋购买价格) × 房屋使用年限 × 土地增值税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税率应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以获取准确的计算方法和税率信息。
八、江苏土地增值税不可加计扣除项目?
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一)根据《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
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2.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九、重置成本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
1.分步计算法,即按照每一级距的土地增值额乘以该级距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各级次土地增值税税额,然后将其相加汇总,求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一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这种分步计算法计算过程比较繁琐,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速算扣除法,以简化计算过程。
2.速算扣除法,即按照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上述公式中的5%、15%、35%均为速算扣除系数。
(2)计算程序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如系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应计算评估价格,再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重(以下简称“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4.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5.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
十、增值税发票怎么导出开发票明细表?
可以将开票软件中的发票明细按月导出成excel格式文件,供企业使用。方法是:
点击“报税处理/报税管理/发票数据导出”菜单项,选择“发票数据导出”,设置筛选条件点击“确定”按钮,选择保存路径及文件名后点击“保存”。(注意:导出的发票数据中不含作废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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