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取暖费收入标准?
吉林省通化市企业取暖费标准每一职工每年六百元。
在职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办退休时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每名一年六百元由所在企业承担发放。
退休后原单位关停破产不存在了,由企业转制办核定,市直职工每人每年六百元,由财政拨款,社会保险局代发。
集体企业退休后,原企业不存在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核定后,财政按每名职工一年六百元拨款,双方都是退休人员只能发一份,也是由社会保险局代发。
通化的铁路、电力等行业执行行业标准,高于地方。
二、政府补贴收入要缴增值税吗?
如果为发放给个人的补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果为发放给企业的财政性资金,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如果为发放给企业的其他补贴,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取得国家政府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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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品收入交增值税吗?
废品收入也一定要开发票交增值税。 根据规定,出售废品收入属于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他其他业务的收入,因此需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四、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购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第五条规定: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购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五、农电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是的,一方面,电力公司给居民供电,电价含增值税,电力公司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企业生产用电实际用于居民(职工)供电。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六、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的区别?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七、营业收入是含增值税还是不含增值税?
营业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因为取得营业收入时,需要计提应交税费,这时候就已经分离了。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或 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主副产品(或不同等级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所提供的不同类型服务收入也应计入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是企业补偿生产经营耗费的资金来源。
营业收入的实现关系到企业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可以使企业的各种耗费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营业收入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
加强营业收入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3、营业收入是企业现金流入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可以促使企业深入研究和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以便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避免盲目生产,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八、景区取得的门票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景区属于“提供游览场所”服务,因此应按照“销售服务-(七)生活服务-1.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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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税率?目前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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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和鼓励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污水处理企业作为环境保护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享受着国家赋予环保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现将污水处理费收入在纳税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如下:
(一)增值税
财税〔2001〕9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对上述污水处理费未征税的一律不再补征。”
财税〔2008〕156号(已失效)《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在享受免征增值税同时,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也予以减免。
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财税〔2015〕78号文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5.2中规定,“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上述污水处理劳务按照退税比例70%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取消了一直以来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污水处理费先行全额征收增值税,后即征即退70%,企业实际向国家承担了30%的增值税额及全额随征附加税费。将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优惠由免税改为即征即退,原来免税优惠享受优惠比例为100%,享受优惠程度比原来免税政策低。
(二)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规定,“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2.专门从事城镇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3.根据国家规定获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或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污水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条件。4.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5.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相关验收。6.项目经设区的市或者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总量核查。7.排放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次强调了相关收入要单独核算。如果该厂还有污水处理项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则按照减免税管理的有关要求,污水处理项目需单独核算,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经营多个项目或多种业务的单位,需要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需在各项目或各业务间按收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比例合理进行分摊。
2.环保设备投资额抵减企业所得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一条也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但第四条规定,“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5号)列举了城市公共污水处理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4种专用设备:膜生物反应器、紫外消毒灯、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干化机。
在污水处理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时,同时满足专用设备抵减和三免三减半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十、增值税如何倒算含税收入?
增值税计算公式一:
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6%)
增值税计算公式二:
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6%)
=销售额+销售额*16%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增值税计算公式三:
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6%)*16%=销售额*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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