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电子普通发票问题?

290 2024-03-22 00:01

一、负数电子普通发票问题?

负数发票是不能报销的,应该要开具正数的发票才可以。

二、如何报税?负数(普通发票)?

填开了负数普通发票,又开了专票,在申报增值税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1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填列本期所开的专票金额及税额、“开具其他发票”栏填列本期所开的负数普票的金额和税额。

如果正、负数发票的汇总合计金额等于、大于0,即可正常提交申报;如果小于0、即申报金额为负数时,就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和负数同样金额的无票收入,让当期申报金额为0,以后开票收入时,再把所填的无票收入冲回就行了。

三、普通发票负数发票流程?

我们可以打开专业的开增值税的工具点击发票管理点击负数发票就可以保存啦。

1.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2.导入开具,点击“负数”-“导入开具”,选择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点击确认,核实无误,点击保存,打印。

拓展资料: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使用电脑开票系统开票时,千万要注意,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开负数发票,必须事先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否则不但无效,而且还违规。

开票方法:

开负数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开出的发票,只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把发票作废就行不要开负数发票。

四、开出的负数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联自己留存吗?

一般应当这样处理:如果购进方拒收对应的蓝字发票,或者已经将对应的蓝字发票的全部联次退回销售方,那发票联就由销售方自己留存,不用交给购进方。如果购进方没有退回发票,就应当将红字发票(即负数发票)的发票联交给购进方,让购进方据以记账。

五、跨年增值税普通发票能不能开负数,已超过180天?

所有的发票如果跨月就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销,有区别的是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通知单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普通发票不需要任何手续直接开具红字冲销。

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主要是载体不一样,电子发票是以电子形式使用,纸质发票是纸质形式使用,不过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七、增值税普通发票损坏?

增值税普通发票撕坏了没有关系。如果是还没有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在税控系统里面作废发票就行了;如果是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因为他们不用拿去税局认证,所以把发票联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可以入账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中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要求,总局对涉及“一窗式”比对的相关软件修改、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并陆续下发各地,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条件已经具备。所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只要还能看清字迹,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能用的。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八、增值税普通发票串号?

开串号?是指开错了税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单位名称正确,税号开错。可以入账报销。金税系统中不会一一对应去对比。

九、生活服务类企业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

总的原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就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财税8号公告和财税13号公告规定的减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放弃减免税。如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部分收入不能享受免税;没有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或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减征增值税的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某项业务一经放弃免税,应就该项业务全部放弃免税,不能以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十、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查询出来以后直接点击作废就可以了,但是这个前提是你需要是当月开具的发票才可以进行作废的,如果这时已经形成了跨月的话,那么这时候就不能够再进行作废了,如果想作废的话只能开红字通知单,然后根据红字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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