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填报方式
01
仅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将开具1%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新增一行,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1011608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填写“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02
仅开具1%、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开具1%征收率或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新增一行,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1011608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填写“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03
同时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
增值税普通发票
将开具的1%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1%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分别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开具1%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1%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新增一行,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1011608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填写“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温馨提示
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未开票收入情形的也应当并入当期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3%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