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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没有收到?

121 2024-05-25 13:08

一、增值税发票没有收到?

对方给开的增值税发 票没收到,可以按丢失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于在寄出的途中丢失了,应当属于丢失前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购买方(客户)凭销售方(贵公司)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贵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客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先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户要求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付款没有利只有弊:

1、先开发票再付款,卖方有货财两空的风险;

2、由2018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先开发票后付款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所以企业业主还承担着法律风险。基于信赖的“先开发票后付款”交往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特别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买方并未付款。当卖方为货款起诉至法院时,双方最基本的信赖丧失,诚信交易变成了诉讼对抗。此时,若买方以付款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卖方则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况。然而,买方却迟迟不予付款,无奈之下,卖方将买方告上法庭。法庭上,买方称拒绝付款的理由便是卖方已向其出具发票,说明全部货款已付清,不同意再付款,发票即为付款凭证,而卖方又不能向法院提交双方在结算方式有特别约定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买方确实未曾付清款项。最后,法院只会依法判决驳回了卖方的诉讼请求。诚然,卖方可依法申请证据保全。买方是正规企业,其会计账簿上是挂账待付,讼争款项在应付款账户上,只要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查封买方的会计账本,只要应付款账户上有这笔款未付,讼争款项有望追回。但是,这种情节形下存在两种弊端:1、证据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用,并且还要提供担保;2、如果买方为恶意拒付提前准备或财务不健全,证据保全会毫无意义。扩展资料:“先开发票后付款”的风险规避“先开发票后付款”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若要规避这些风险,应当把握如下两点:1、一般情况,尽量在得款后再开发票;2、如若买方坚持要求先开发票后付款,可要求买方在接受发票的同时,以书面形式签下一份“先开发票,款未付或款日后再付”的单据,格式如下:公司(卖方):今为便于我公司入账,收到贵公司送来发票张(发票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以上金额我公司尚未支付贵公司,现承诺将于年月日全额支付,立此单据为证,以便贵公司记账。公司(买方)年 月 日这种单据在送发票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若对方表示拒绝,应当断然拒绝对方“先出发票后付款”的要求,以防后患。

三、收到增值税发票开出增值税发票怎样确定需要交多少税款?

1.按照税局给单位核定的税率,以单位销售收入为计算基数;

2.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销售收入总额*税局核定的增值税率/5%;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为3%;

四、收到增值税发票怎么在金蝶做账?

根据金蝶财务软件的增值税发票操作流程,收到增值税发票后需要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录入发票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点击“发票管理”;

进入“发票管理”页面,点击“添加发票”;

填写发票相关信息,包括发票号码、发票类型、发票金额、发票税额等;

提交添加发票申请,并点击“保存”;

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发票辅助记账凭证,并更新“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之后,就可以在金蝶财务软件中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包括:

借: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完成以上操作后,您就可以在金蝶财务软件中正确处理增值税发票了。

五、购买油漆收到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开呢。一般纳税人购买办公家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作为私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账?

一、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账方法:

1、收到增值税发票时,先检查一下发票的税号、日期、金额对不对,还有公司名称有没有漏字或错写,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为180天,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看是什么时候开的,有没有超过180天的期限。

2、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二、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存在认证与抵扣问题,与其他普通发票一样全额计入采购成本入账,发生时做: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价税合计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做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七、收到假发票

收到假发票

对于企业来说,收到假发票可能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假发票的存在可能导致企业在纳税和财务报告方面出现严重问题,也可能引起公司声誉上的损害。因此,企业在收到任何形式的发票时都必须保持警惕,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何识别假发票?

要识别假发票并防范风险,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检查发票格式:真实发票通常有标准的格式和样式,包括统一的字体和排版。而假发票可能存在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等问题。
  • 查验税号信息:真实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通常是正确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务局验证该信息的真实性。
  • 核对发票内容:对照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核对发票内容,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一致。
  • 确认发票签章:真实的发票通常有纳税人或企业的公章或签章,这也是一个识别真假的重要方法。

应对假发票的措施

一旦企业发现收到假发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损失。以下是一些处理假发票的常见措施:

  • 保留证据:企业需要妥善保留假发票及相关证据,以备日后调查和处理。
  • 向税务部门报告: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收到的假发票情况,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与对方联系:如有必要,企业可以与开具假发票的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提供真实的发票。
  • 调整账务:及时调整账务,避免因假发票产生的影响对企业的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预防假发票的措施

除了应对假发票之外,企业还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降低收到假发票的概率:

  • 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筛选,减少因供应商问题导致的风险。
  • 培训员工:提高员工对假发票的识别能力,加强财务和采购人员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如何防范假发票。
  • 定期审查账务:定期对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核实,防范假发票的风险。
  •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企业的财务流程,减少内部造假风险。

综上所述,收到假发票对企业可能带来严重的财务和税务风险,因此企业需要保持警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假发票的识别能力,及时处理和预防假发票的发生。

八、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该如何处理?

1、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取得发票时,应立即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

2、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

(1)取得发票时未抵扣的,应立即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

(2)取得发票时已抵扣且还处于开票当月的,到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张发票抵扣后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

(3)取得发票时已抵扣已过当月的,自行向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说明取得发票原因,且按补缴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所抵扣的税款,并按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九、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干嘛的啊?

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管理最为严格的发票。

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一般纳税人,购销双方都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账号。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

至少有三联,发票联(购方记账),抵扣联(购方抵税),记账联(销方记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同一台税控机开出,格式、防伪与其一致

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普通消费者(含个人),销售方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账号,购货方可以只写名称。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

至少有两联,发票联(购方记账),记账联(销方记账)。没有抵扣联

十、收到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账?

一、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做账时: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税额,故做会计分录时应体现出相应的税费。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扩展资料:

(一)普通发票受理环节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理审核(一)审核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审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的相关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增值税征收率和计算的税额是否正确,印章是否齐全,销售的货物是否为免税货物,如果相关项目填写不全、不符合规定、适用税率错误、税额计算错误或者存在其他疑点问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