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税收分类 > 资源税厨具品牌网

代垫运费进项归谁?

112 2024-11-02 21:19

一、代垫运费进项归谁?

代垫运费进项归购买货物的一方。例如在浙江的甲公司销售一批皮包给在广东乙公司,在签订合同并收到货款后,甲公司通过丙公司(物流公司)托运到广东乙公司,这个时候丙公司会开出一张物流的发票。

因为这个运费是乙公司所付,算入货物的入帐价值,所以物流公司会把发票开始乙公司,由乙公司负担,进项税就由乙公司抵扣。

二、代垫运费如何开票?

我们公司购进货物,为销售方代垫运费,请问销售方怎么开具发票给我们?我们又该如何做账?

首先要确认这个运费最终由谁来支付;

1、如果是由你公司支付运费就不存在代垫的问题,运输方给你公司开具运费发票你公司直接把运费和所购货物价款相加作为该批货物的成本入账。

借:库存商品-购货款+运费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2、如果运费是由销货方支付,你公司代垫借:其他应收款-xx公司代垫运费 贷:银行存款收回代垫运费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公司代垫运费

三、代垫运费的凭证类别?

如果运费的运输发票是开给客户但是由你公司承担的话,你是和材料款,运费一起支付给他的话,他可以开一张增值税发票给你哦,这样的发票只是把运输的材料价格提高,总金额正确就可以了,这对于供应商来说 是混合销售。

如果运费是由专门的运输公司运输,并且运输公司有开运输发票给你们,那就不能将所有费用开到增值税发票拉,运费还是供应商代垫,你们虽然是运费和货款一起支付给客户,对方代付时,借 应付账款 -运输公司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收到运输发票时, 管理费用-运输费 贷 应付账款-运输公司;支付货款和运费给供应商时,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运费加货款 贷银行存款

四、用现金代垫运费分录?

对于企业垫付的运费,应该计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企业垫付运费时,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运费,

贷:现金等。

实际收到垫付的款项时,做相反的分录进行处理。

五、对方代垫运费计入什么科目?

1、付运费: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一般来说销货方的代垫运费也属于销货方的价外费用.但是如果符合如下两条的则代垫的运费不能做为销方的价外费用:

1.承运者将运费发票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根据题意货运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了购货方B公司,而做为销方的A公司只是将这张发票转交给B公司.所以A公司只是为购货人B公司代办运输业务,并未从中收取额外的费用.所以这不应做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是不包括在货物销售的价外费用之中的。对代垫运费的判定,不仅看形式,而且要看内容、看实质,即先判断购货方支付的运费在性质上是否是代垫费用,然后看形式上是否同时符合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两个条件。因此,对于销货方而言,符合税法规定代垫运费的“两票结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销售行为发生地在销售方,运费的实际承担方为购买方;出厂价销售货物,在货物销售时凭按出厂价填开的货物发票和由销售方代付运费的运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和代垫运费,即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销售方,计量验收在销售方进行,货物运送的责任在销售方,这才有了应由购买方把货物运回并支付运费的责任。反之,若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货物到购买方质检计量确定购进结算价款”,则货物运送的责任在销售方,显然就不存在代垫费用的基础。如果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其承担的运费能够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对于购买方而言,货物购买地点在己方,就没有支付运费的理由。所以,代垫费用仅存在于“发货制”的销售方式中,对于实行“送货制”的销售行为只能实行“一票结算”,即凭货物销售发票结算,视为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六、代收代付运费和代垫运费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的代垫运费,才能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扣除。

若满足以上条件则将代收的运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代支付此运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需要将代收运费部分作为企业增值税收入,计算增值税,支付运费时确认为企业成本。

七、对方代垫运费怎么做分录?

企业购入原材料①购入材料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含运杂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材料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费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XX单位(材料货款)

其他应付款--XX单位(代垫运杂费)

②材料验收入库借:原材料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③支付材料货款及代垫运杂费借:应付账款--XX单位(材料货款)

其他应付款--XX单位(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八、代垫海运费的申报怎么报?

代垫的海运费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境内出口企业收到境外进口企业支付的海运费,其交易性质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与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九、收到货款及代垫运费款分录

收到货款及代垫运费款是一项重要的财务业务,其分录应当如下:收到货款时,应该记账借入账户,贷销售收入账户;而代垫运费款应该记账借代垫运费账户,贷现金账户。这样可以确保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为企业后续的财务分析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在处理这类财务业务时,我们需要保证精益求精,认真细心地分录每一笔款项,确保资金的流转和使用得到科学合理的管理。

十、代垫运费如何进行税务的抵扣?

代垫运费可否抵扣进项税额要具体分析:

1、如果销售方承担运费,并由购买方代垫运费,在购买行为发生后由销售方归还给购买方,所以这个代垫的运费与购买成本没有实际联系,不属于购买价款及价外费用,不应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购买方承担运费,并由销售方代垫运费,在购买行为发生后由购买方将运费及购货款一并支付的,这个运费实际上是属于购买成本的一部分,如果取得相应税务机关认可的运费发票,应予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