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关归类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请推荐下

257 2023-12-06 11:16

一、在海关归类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请推荐下

可以做海关归类的,不就是毛小小商品归类工作室吗?我知道这家公司,有好的团队,擅长做此类业务。其在该行业内,经验足,提供的服务什么的超贴心的。

二、反倾销的程序

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

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

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

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

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

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部下设进公平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分别处理相关事务。

具体而言,有关倾销方面的工作由进公平局负责,有关产业损害方面的工作由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同时公平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共同就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由部统一做出决定或裁决并对外发出公告。

农业部:会同部对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产业损害进行调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则委员会根据部的建议做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等与“税”有关的决定。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反倾销案件中的具体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临时反倾销措施和征收反倾销税以及等事宜。

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3条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产品同类的产品产业或者代表产....

三、国家经贸委的职能是什么

经贸委:

设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是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质量管理职能交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将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职能交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3.将口岸管理职能交给海关总署。

4.将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常工作交给财政部。

5.将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的职能交给民政部。

(二)划入的职能。

1.制订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指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投资方向的职能。

2.原电力工业部的行政职能和水利部承担的电力工业行政职能。

3.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的中、西药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能。

4.原机械工业部承担的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的职能。

5.原冶金工业部承担的全国黄金行业管理职能。

6.原劳动部由部改为局的工业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7.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承担的外贸货运协调职能。

8.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由部改为局的工业部门(以上简称委管国家局)的经济调节、生产运行、投融资导向、技术进步、军工配套、进出口等职能。

9.审核大型企业和企业集体稽察特派员的稽察报告职能。

10.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审批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改为项目登记备案制。

2.不再编制下达年度调控方案,改变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与政策。

3.逐步将企业自营进出口审批制度改变登记备案制度。

4.不再审批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改变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实行自动工商登记制度。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目标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国务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拟定、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组织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委管国家局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制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黄金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实施行业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总量平衡;研究拟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商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制订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六)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编制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并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协调外贸货运;承办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提出需由国务院派出稽察特派员的国有企业名单,审核稽察特派员提出的稽察报告。

(九)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一)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人事管理和机关党的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管理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冶金工业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家轻工业局、国家纺织工业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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