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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大类如何分?

85 2024-06-06 20:43

一、排放口大类如何分?

废气排放通过废气排放口排放,属于“有组织排放”。对于点源的污染源,有利于污染的治理与管理。而废气排放口的类型,可以依据其结构的不同进行分类。

1、废气排放口类型,可以分为:立式排放口和卧式排放口。

2、立式排放口分为风帽型和引风帽型;立式排放口适宜于多种方式的废气排放。

3、卧式排放口分为百叶动力式、叶片联动式、孔板式。卧式排放口适宜于动力方式的废气排放。

二、如何判定哪些排放口是主要排放口?

按照污染程度大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将废气、废水的排放口区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实行差异化管理模式。主要排放口既控制排放浓度,也控制排放量;一般排放口原则上只控制排放浓度,如果行业技术规范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超低排放环保税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运行的,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现行国家和省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水泥、平板玻璃超低排放和锅炉排放标准实施后,按上述标准继续实施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

四、新增废水排放口需要重新做环评吗?

新增废水排放口就是需要重新做环评。

五、排污证执行报告编写中,排污单有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还用算实际排放量吗?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和废水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对于主要排放口设置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量“双管控”要求,对于一般排放口仅设置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以上内容网上可以查到的,百度就有,表格模式也基本是统一的,如果能让单位填数字还是要单位填的,后期年度考核需要计算环境纳污平衡,没有数量不好写。

六、一般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还需要在环评过程中申请总量么?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并不会细分排放口是一般排放口还是主要排放口,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一般都需要提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有些地方是需要在环评编制、审批过程提交总量申请文件申请总量,有些地方直接由地方内部调配。

七、排放口监测口设置标准?

1、排放口设置“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2、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3、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4、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5、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5m/s。6、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法兰内径应不少于100mm,采样孔管长应在100mm-200mm之间为佳,不使用时应用法兰盲板密封。7、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采样平台面积应>6m2,周围设置1.2m以上的安全防护栏,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0.5-1.5m。

8、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不少于2个10A三孔插座,保证监测设备所需电力)。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防雨棚要求设置面积覆盖整个采样平台,安装照明)。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平台设置离地面高度≥2m时,应建设通往平台的斜梯/Z字梯/旋梯,梯段宽度应不小于0.9m,爬梯的角度应不大于50º。

八、环保税计算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问题?

以北方为例,供暖企业的监测机构监测报告一个采暖期出一份,采暖期是从十月到第二年四月,一月份出报告。

如果要申报环保税,要求是按月计算按季申报,依据报告上的平均浓度,和小时流量就可以算出每个月的总排放流量的,这些没什么争议。

以上是烧锅炉取暖的例子,用一张报告单算整个采暖期的数据。如果别的行业应该就是最近期的报告。最权威最准确最方便的就是自动监测系统,每小时每天的数据都有,取个月平均值就可以填报了,非常方便。

九、碳排放有哪几大类?

碳排放源的三个分类分别是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自然界中的碳排放源主要是海洋、土壤、岩石与生物体,另外工业生产、生活等也都会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也是主要的碳排放源。

十、环保税中,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量是要怎样计算?

实际上是无法准确计算的,一般评估阶段,是根据物料平衡的推算,或者经验数据,参考一些文献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