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收入有关的价内税都有那些

64 2023-12-04 04:31

一、与收入有关的价内税都有那些

价内税的税种有营业税、 消费税 、资源税。

价内税是指税金构成商品价格一部分的税收存在形式,凡是商品价格中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内税。我国消费者购买零售消费品,一般按消费品标明价格支付货币,并不知道消费品已缴税款有多少。因此,价内税具有隐蔽、间接、稳定的特点。价内税反映了商品价格构成的组成部分,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生产出的社会产品,扣除了补偿价值以后的国民收入,需要各项社会必要扣除,商品课税是国家执行这一扣除的有效手段。 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都是价内税。

价外税的对称。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是依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在计划价格条件下,价内税形式可直接调节企业利润,因而成为国家调节生产引导消费,体现产业政策的主要手段。

二、一个企业一年从一月到十二月 交的所有的税

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交税。

我国的主要税收种类: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为: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消费税)和价外税(增值税)

按计税标准为依据划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从量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

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

三、各个国家的税收大致可以分为哪些类型,举例说明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1、对流转额的征税(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对所得额的征税(我国当前开征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资源的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对财产的征税(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对行为的征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

二、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四、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五、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四、如何正确填报财务报表中的税金指标(二)──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含产品税吗?

做过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103)表的同志都知道,本表和税金有关的指标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税金、应交所得税、本年应交增值税、本年进项税额、本年销项税额等六项,涉及十余种税。从填报单位上报的年报情况看,有许多人在填报这几项指标时存在模糊认识,不能将本表涉及的十余种税金正确归集,填报到相应的指标中去;有的即使能够正确填报,也未能真正理解各种税金的含义,以及各种税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对统计指标的影响。要改变这种状况,不仅需要统计人员了解一些财务、税务知识,而且还要了解财务、税务、统计三者之间在相同指标中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一.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内含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之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是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即实行价内税的一种流转税。它具体包括:产品税、增值税(不是改革后意义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作为价内税,既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五、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有价外费用,消费税没有价外费用吧? 所谓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增值税中价外费用为含税收

消费税也有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等:

1、增值税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 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消费税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营业税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资源税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车辆购置税“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