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依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等税费。会计人员计提税费时,可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计提税费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什么?
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税费。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应交税费和税金及附加是对应科目,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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