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财税要怎么处理?

纳税服务 2023-09-09 14:22 编辑:admin 298阅读

一、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财税要怎么处理?

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财税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二、城建税及附加税务处理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 2016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value-added 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二、2017年,挂面增值税税率?

2017年6月30日以前,挂面增值税税率为13%。2017年7月1日起,挂面增值税税率为11%。

三、财税201612号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

2016年12号文是针对财税[2014]122号文的小微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扩大。不是根据增值税纳税人来区分的,如果你符合2014年122号文中的小微企业就可以免税

四、关于增值税的深入理解?

近日,许多老板在后台询问小编,什么是增值税价外费用?可以开票不?小编在这里一一解答。问题一:什么是增值税价外费用?答复: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比如价格之外额外收取的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属于价外费用,与取得的全部价款共同构成增值税销售额。

问题二:老师你好,经常提到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请问价外费用一定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吗?答复:价外费用是销售方收取的,但是不一定是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也可能是向购买方之外的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虽然是讲究方向的,但是不要错误的认为价外费用必须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也可能是向购买方之外的第三方收取的费用,但价外费用不可能是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费用。问题三: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如何开票?答复:价外费用如何开票,也是取决于价。既然价格需要开具发票,价外费用也要开具发票。而且需要跟价格的税收分类编码一致,跟价格一样的税目和适用税率。价外费用和价款在税目确定方面,具备同性质,也就是说,不论价外费用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它都和价款选择同一个税目计缴增值税,使用同一个编码开具发票。如:建筑服务-违约金、建筑服务-延期付款利息等。

问题四: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跟增值税上的混合销售有何区别?比如我们公司销售设备的同时收取了客户的运输装卸费,属于混合销售还是价外费用?答复:需要看看是谁提供的运输装卸服务?1、若是你公司销售设备的同时也向客户提供了运输装卸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一律按照主业销售设备来适用13%的增值税;2、若是你公司仅仅提供了销售设备,运输装卸服务是由第三方公司来提供的,只是你公司一起收取并开票,则属于价外费用,也是按照价格来适用13%的增值税。问题五:请问销售货物后由于客户延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答复:销售货物后由于客户延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属于价外费用,也要按照13%缴纳增值税!比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了1000万元货物,约定1个月内付款,后乙公司违约,按照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违约金33.9万元(这属于正向违约金)。甲公司收取违约金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33.9万元贷:营业外收入 3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万元

问题六:甲商贸公司把设备销售给客户乙,这个月由于甲违约了,支付给购买方乙违约金11300元,请问:销售方支付给购买方乙违约金11300元,是否属于增值税上的价外费用?答复:不属于。增值税上的价外费用,具有方向性。销售方向购买方支付合同违约金,购买方根本就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购买方开具收据就可以。问题七:增值税上的价外费用只是存在于销售方,对于购买方来讲则不存在价外费用的问题,上述说法是否正确?答复:上述说法是正确的。“价外收费”只存在于销售方。价外费用只能是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销售方支付给购货方的款项,不可能成为价外费用。

五、关于增值税发票货物名称?

严格来说,你们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时正确的这就好比购买办公用品得开具体名称,而不能统称“办公用品”一样但实际操作中,像这种金额不大的开成了统称,也没多大关系你把发票和对应的采购单、对方的送货单、公司的入库单一一对应整理好,入账也是可以的。下次采购时记住先和供应商沟通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六、关于购买增值税发票罪?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刑法没有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侦查。

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购买的是既有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的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行为人非法购买真假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208条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应按刑法第205条的规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应按刑法206条的规定以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行为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应按刑法207条的规定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本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208条的规定,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依照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的规定处罚。

七、2017创作关于祖国的歌曲?

在希望的田野上,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唱祖国,吉祥颂,祖国你好,中国的希望,中国鼓,亲吻祖国国,红旗颂,我家在中国,和谐中国,江山好,今天是你的生日祖国,春天的故事,爱我中华,红旗飘飘,亚洲雄风,歌唱祖国,感动世界,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

八、2017年养猪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九、关于销售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计算:

1.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17%时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7%) 这里的含税销售收入指:发票上的票面总金额,上面公式中按17%税率计算。

2.小规模企业,税率3%时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3%)

十、增值税中关于运费的处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因此,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如果不同时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两个条件的运输费用,应作为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进行计算销项税额:运费÷(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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