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困难(基层税务工作难点重点热点)

纳税服务 2023-05-03 15:55 编辑:admin 74阅读

1. 基层税务工作难点重点热点

督查督办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政令畅通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因此,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提高基层地税机关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现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谈谈县局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几点意见。

一、目前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局在督查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长期以来,基层督查督办工作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布置多、督查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报代替检查的现象。具体来讲,影响督查督办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少数领导思想上往往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咬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部分干部也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限于发通知、打电话,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

(二)制度机制上不够健全。工作机制是影响督查督办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基层地税机关还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操作流程。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县级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督查部门,也没有专职岗位,导致工作中缺少计划、没有重点、方法单一。尚未建立完善的督查工作考核机制,督查工作主要依靠领导权威、部门力量,甚至个人感情开展工作。

(三)督查力度上不够到位。在政务督查督办的实践中,还存在着抓而不实、抓而不力,以及推诿扯皮、淡化责任等问题。有的搞搞形式,做做样子,不深入基层、不调查实情、不研究分析、不解决问题;有的落实督办件责任不清,不得要领,落实不到位;有的不注意钻研业务,力气没少下,效果不明显,徒劳无功。

二、关于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更新理念,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一是提升班子成员的领导意识。没有领导的重视,就没有督查的权威。要把督查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抓督查、抓落实的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领导的影响力,对督查人员和督查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尤其在重大任务落实等督查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领导更应亲自参与、大力支持,树立督查工作应有的权威。二是增强全体人员的督查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督查的文件,着力提高认识,明确督查机构的职责以及自己应当遵守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齐抓共管意识。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与各科室的沟通联系和交流、掌握实际情况,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

(二)完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督查机制。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地税部门职能特点和客观实际的政务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其他县市局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特别是对于上级局交办事项、“三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事项以及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

二是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度。对于各项政务督查活动与督查事项,要详细制定操作细则,认真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记录,完备各项程序手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督查工作责任。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

三是完善督查督办通报制度。实行督查督办工作适时通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决策督办事项,采取适时通报工作进度,以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对专项督查督办和集中督办事项,继续采取定期通报形式予以推动;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随时通报批评。

(三)奖优罚劣,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问责机制,奖优罚劣,对工作突出的我们重奖,对于工作不利的,我们进行重罚,切实保障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督查督办问责力度。没有力度的督查等于没督查,没有力度的落实等于不落实。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科室年终考核目标,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督查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地税部门督查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督查督办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自觉落实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克服困难的创造欲。对全年督查督办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同时,对在督查督办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在年终进行评先评优时进行优先考虑,对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总而言之,在新的形势下,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增强主动性,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前提;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发挥协调性,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基础。督查督办工作决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抓督查、抓督办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领导班子主抓、督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2. 2020基层税务工作思路

1、选择场地:根据当地市场的车辆状况选择合适的地段作为停车场,此时一定要注意规模大小和加盟费用理应符合自己的加盟能力,场地的商圈地段也要有合理性。

2、办理证件:营业执照需要去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携带的资料和证件比较多,具体可以咨询。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说明,这个证件是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加上土地使用证、消防说明乃至、规划许可说明等。

3、备案登记:此时需要办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若是有自己的产权证且自己经营管理,就需要准备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营业执照及税务说明。若是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公司经营停车场,除了要提交上述说明之外,还要提交委托协议书。

4、报批申请:将停车场的直接经营企业,乃至所在地址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在申请书上,就连停车场的面积、车位的数量乃至相关负责人等信息都不能少,上面还要加盖公章,写上具体的日期等。

3. 税务工作的难点

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

首先您这是两个问题,我来一一解答。

第一个问题:公务员好考吗?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公务员不是很好考,目前竞争非常激烈,既然您后一个问题提到了国税局的问题,那我就拿近2012—2018年国考招考人数、报名人数即录取比例的表格来直观告诉你。

从上述数据中你可以看出,公务员竞争确实很激烈,有很多的大学生毕业好几年都没能考上。但是如果你志愿成为公务员,切不考虑工作地点和工作环境优劣,那你可以选择一些偏远的城市比如新疆或者西藏,这两个地区报考的人数会相对少一些,考上的机会还是大一些。

第二个问题:在国税局里工作是公务员吗?

首先声明一下,随着国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统称为税务局,国税局的名称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合并之前,国税局属于中央垂直管理派出行政机构,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编制,必须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入职。所以说如果是通过正式国考进入国税局工作的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国税局里工作的不一定全是公务员,也有可能是临时聘用人员或公益岗位人员。

我的回答您还满意吗?有问题可以随时与我沟通解决,谢谢!

4. 基层税务工作内容

双重职能国税局必须配备专职网络管理员,城区征收分局、农村分局和中心税务所必须配备兼职网络管理员,并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双重职能国税局必须配备专职网络管理员,城区征收分局、农村分局和中心税务所必须配备兼职网络管理员,并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

1、按照计算机软、硬件操作规程进行网络操作,按有关规定开关网络并做好网络监控,广域网用户要遵守广域网开关网及收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查阅网络信息,并做好上下级共享数据的发送、接收工作。

2、记录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软、硬件维护及数据库管理,排除网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网络畅通。要及时进行新版软件的安装、转换、调试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功能。

3、必须设置用户口令及各岗位的访问权限,对口令失密的,要及时更新,以防其他用户非法进行网络操作。

4、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规定,对发送的数据文件事先检查、清除病毒并进行压缩打包处理。对接收的数据文件和需安装使用的外来软件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要经常对网络服务器和每台工作站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病毒感染和扩散。

5、禁止在网络上安装、使用与基层税务工作无关的软件。

6、要定期对网络上的垃圾数据进行清理,按规定对网络上的资料和数据及时做好备份。网络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计算机网络新技术,努力研究税收应用软件的使用和维护,不断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并定期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辅导。

5. 基层税务工作难点重点热点汇报

主要问题包括:

工作技能不足。表现为不能适应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工作,基本技能应用不熟练。

工作态度不好。消极,不主动,推诿等。

工作思路不对。对工作的最优流程认识不够,逻辑能力欠缺,结构性思维缺乏。

工作认识不够。缺乏全局观念,对行业缺少分析,对工作定位认识不足。

个人业绩与公司业绩不关联,绩效考核缺乏依据。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没有制定或不完善。

工作目标没有完全达成。

6. 基层税务机关存在的问题

税务是否有风险,视情况而定:

第一,总公司在发放分公司人员工资并代扣个税后,直接计入总公司成本费用未要求分公司支付的,符合税法规定,不存在税务风险。

第二,总公司在发放分公司人员工资并代扣个税后,再在要求分公司将总公司代发的工资额和代缴的个税支付给总公司,则又有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由同一地区的同一税务所管辖,也没有税务风险;

二是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同一地区、或虽在同一地区但由不同的税务所管辖,则存在税务风险,即未按税法规定的属地原则纳税,有可能被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检查并予以税务处罚。

人力成本集中在总部核算,对总部利润没有影响,但分公司的利润却相对增加了,这是企业核算管理问题,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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