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税务党风廉政建设建议(税务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纳税服务 2023-05-28 06:10 编辑:admin 99阅读

1. 税务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一岗”是指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税务系统的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负双重责任。

2. 税务廉洁风险

结论:是比较严格的。原因:税务局直接面对着税收,对工作人员具有高要求。政审是对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及个人信誉的考察,能够体现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标准,因此标准较高。同时,政审也是税务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税务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延伸内容:在政审方面,山西省税务局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经济状况、治安记录等方面的考察。同时,政审档案还需要保密,只有在相应程序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被有关部门查阅。政审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利于保证税务部门的廉洁自律和规范工作的开展。

3. 税务廉洁风险清单

一、“两权”行使中廉政风险点的分布

基层税务部门在日常的税收管理活动中,“两权”的行使由各个部门以不同的工作职责承担,每个人或多或少地掌握一定权力,这就需要进行归类和梳理,具体划分廉政风险点的分布,评估廉政风险的高低,采取应对措施。

(一)“两权”行使的分类。通过对“两权”行使的运行轨迹来看,税收执法权主要有六类,分别是税收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减免退税权(还存在一些比如行政复议权、行政许可权等,由于日常涉及较少,在此暂不做分析)。行政管理权则主要包括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监察管理权四类。以上十类权力基本涵盖了税收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权力,只有使各项权力的行使在可控的范围内,才能使税收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廉政风险点的分布。通过日常工作中各项权力运行可能带来的对相关利益的影响,对“两权”所包含的十类权力中主要存在的执法及廉政风险

4. 税务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党组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只有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党组书记必须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份内事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地税系统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二、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理念,既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科学谋划、科学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切实履行好职责、管好班子、管好干部。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杜绝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杜绝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的思想行为;杜绝领导干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只开会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

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领导班子的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发挥领导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

四、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制落实机制。二是围绕责任分解、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健全制度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层层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和有效性。三是履行好“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推进。

五、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要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及地税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廉政从政教育、党政纪条规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二是要健全管理机制,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预防腐败的防控机制等管人制权的制度;严格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好党务公开。

六、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支持督促落实监督责任。

党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工作中要切实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纪、问责、把关撑腰壮胆,支持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办案和监督,优化力量,理顺关系,确保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要支持配合案件查办工作,对违规违纪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查处,避免造成重大影响,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创造条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他们的成长。党组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严守纪律、严格执纪,严查案件,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七、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加强责任追究。党组和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快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必须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党风廉政建设是单位的第一形象。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发挥好齐抓共管的整体作用。还要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来带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落实。

5. 税务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包括

1.“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十六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3.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

4.从严治党的“五项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7.“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8.“一岗双责”。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9.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10.“四种形态”。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1.对党组织的三种问责方式。检查、通报、改组。

1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四种问责方式。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13.对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4.行政处分的六种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5.“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16.“两查两保”。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17.党内监督的形式。对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包括党组织(含党员所在支部)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和专职机关的监督。

18.“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6. 税务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1. 税务局的党组归税务局局长领导。这是由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党委(党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事项的规定》所规定的。根据该规定,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由上一级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任免程序和条件,按照集体决策原则,确定任免对象。因此,税务局的党组归税务局局长领导是符合中央关于党委(党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规定的。

2. 在税务局党组领导下,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党组工作机制。具体而言包括:

(1)明确党委(党组)的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2)制定严格的考核量化指标,对党组成员实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员思想上的高度一致性。

(4)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统筹谋划全局,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5)加强内部协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团结和谐发展。

3. 对于税务局的党组成员,需要遵守中央关于党委(党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规定,坚持以党的利益为主,为税务局的建设发展作出贡献。同时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榜样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向党中央的要求看齐,推动税务局的改革创新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7. 税务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国税局政审非常严格。

因为国税局是负责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机构,政审是评估人员是否符合职业条件的一项必要程序。

政审包括对申请人的个人背景、家庭状况、职业资历、经济状况、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调查核实。

政审的目的是保证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的廉洁和正常运转,遏制不良行为和腐败现象。

因此,国税局对政审一直以来都是严格要求,政审标准也越来越高。

此外,政审也是一个涉及个人隐私的程序,国税局会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和公开性要求。

综上所述,国税局政审非常严格,但也有着其必要性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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