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2021年保密工作

纳税服务 2023-06-13 22:20 编辑:admin 113阅读

1. 税务系统2021年保密工作

1、如果可能的话,实名举报,凡实名,必受理,必答复。税务机关有为举报人保密的义务。

2、尽可能提供具体的线索,不一定必须提供证据,但是一定要说清楚具体情况,单凭个人猜测、臆想、判断,不足以立案。

3、如果提供证据,必须是采用合法手段取得的。打个比方,财务人员可以凭记忆,列举某企业利用某种手段偷逃税款,会计核算时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款项通过哪些账号周转等等。但通过监听、盗窃等方式取得的证据,法律上占不住脚。

4、举报案件一旦查实,对举报人有奖励。

2. 税务总局保密工作

军统局在抗战的时候发展的太快,已经成了一个庞大的组织。更为可怕的是,军统已经不是一个特务情报组织,而是有了各种各样的“三产”,比如军统有自己的军队。戴笠将抗战时期的很多忠义救国军,或者收编的伪军武装改编成了交通警察部队,规模有数十万之多。这些军队是听命于戴笠,而不是军委会的。其他警察、宪兵、财政、税务等等部门也有很多被军统控制的。

势力庞大的戴笠野心也大起来,他已经不满足当一个特务头子,所以当国民党建立海军的时候,他四处活动要当海军司令,不过还是失败了。

国民党内除了蒋介石,其他大员没有不怕戴笠的,因为特务头子戴笠对党 国大佬们的隐私掌握的清清楚楚,随时可以抛出去置他们于身败名裂。在戴笠生前,大伙敢怒不敢言。当戴笠死后,他们认为是该清算军统的势力了。

当时蒋介石也已经感觉到了军统的尾大不掉,于是将军统改组为保密局,实际是将他们的大部分实力,比如交警部队剥离了出去。这样军统只能做蒋介石的鹰犬,不敢有什么异动了。

3. 税务系统保密工作心得体会

为纳税人保密不是税务机关的权利,而是纳税人的权利。根据《征管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 税务系统2021年保密工作总结汇报

税务师事务所在对外承担责任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要遵守税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或不道德的活动。

2. 合同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签订服务合同后,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及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责任保险:税务师事务所可以购买专业责任保险,对因提供服务而导致客户损失的赔偿进行保障。

4. 财务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财务规定保持与客户任何资金和物品(如资产清单、会计记录等)的分账和分类,确保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总之,税务师事务所在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并秉持着专业精神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5. 税务系统2021年保密工作总结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挂靠人事教育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6. 税务总局保密工作规则

你好,《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修订的内容包括:

1. 增加了对电子公文的规定,明确了电子公文的定义、分类、收发、保存等方面的要求。

2. 修订了公文的格式、编号、签发、颁布等规定,增强了公文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增加了公文的审批程序和公文的签收、送达等规定,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4. 强化了公文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规定了公文保密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5. 增加了公文的查询、归档、销毁等规定,提高了公文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6. 对公文的审批、签发、颁布、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利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文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7. 加强了公文的信息化建设,规定了公文处理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管理要求。

8. 增加了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7. 税务局保密工作汇报

不是党员的公务员不能担任党内职务,如书记副书记党委党组支部等任何党内职务。不是党员的公务员预示着彻底和单位一二把手无缘。甚至于和部门一把手无缘,可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从职称这条线,一样可以晋级。所以,从事公务员工作入党非常重要,入党后担任党内职务,对自己仕途事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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