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地方电子税务局
方法/步骤
1、打开国税局网站;
2、打开国税局网站后,点击【纳税服务】框下的【下载专区】;
3、点击纳税服务框下的【下载专区】后,点击页面左边的【软件下载】;
4、点击页面左边的【软件下载】后,找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点击下载;
5、下载好后,双击下载好的软件;
6、双击之后,页面会弹出“系统检测”,等待片刻;
7、等待片刻后,系统会弹出安装界面,点击【快速安装】;
8、点击【快速安装】后,等待几分钟,页面会弹出【安装完成】,点击【立即体验】;
9、点击【立即体验】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即可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了。
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进入全电发票开具功能模块。
开票员授权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直接使用全电发票相关功能,如需增加其他人员开具全电发票,需要进行开票员授权。
01发起授权
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首页【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
输入被授权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功能集选择“电票平台”,录入有效期止,点击【确定】。
02确认授权
开票员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在操作栏点击“确认”,授权成功。
蓝字发票开具
进入路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选择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
录入或选择购买方信息、开票项目信息、备注信息(非必录)、经办信息(非必录)后,点击【发票开具】。
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发票自动传递至对方税务数字账户,也可进行二维码、邮箱交付或下载操作。
红字发票开具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无需受票方确认,可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如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只能由开票方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选择冲红原因,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去开红字发票】,跳转到红字发票开具界面,再点击 【开具发票】,完成红字发票开具。
3. 广东省地方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
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按照以下操作路径进行申报:办税桌面--我的待办
4. 广东省地方电子税务局官网
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5. 广东地方电子税务局网上大厅
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事项办理;
2、进入事项办理,点击发票,点击税种核定,点击办理;
3、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点击增行;
4、申请类型点击增加,票种选择专票或普票;
5、之后点击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领;
6、税控设备选择税务UKey,在选择申领方式;
7、选择好之后,点击页面右下的下一步;
8、之后点击提交,等待税局发放即可。
6.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用带已注册的手机号的下载广东国税的App,点击“请登陆” “忘记密码”输入手机号后,用户名就会自动的显示了。
7.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址
1、登录: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再选择“用户名登录”,使用实名认证账户登录,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办税身份选择,选择对应企业名称,点击“企业进入”非“个人进入”。
2、事项办理:登录进入主界面,我们可以看到菜单栏有【办税桌面】,【申报缴税】,【事项办理】等,点击【事项办理】—>【登记】,在下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国税)】。
3、出现“提示信息”界面,如界面中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的【监控状态】显示未通过或异常,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异常后才方可办理该事项,如显示通过,则方可点击【确定】按钮。温馨提示:假如此界面提示“存在未缴销外出经营证明”,非强制监控的提示信息,也可继续下一步操作,缴销外出经营证明会在以下步骤中提到,出现此情况,纳税人要尽快缴销才行哦。
4、页面跳转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填写界面,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并检查,确认正确后再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具体填写请见下图,如出现以下图情况,请直接点击确定方可。
5、提交之后,到主界面的【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办理状态,跟进进度,当办理状态显示“已受理”时,点击“签收”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