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税怎么收?地税怎么收费?
1,按照您的具体情况,应当缴纳如下的地税: 营业税: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城建税:(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5%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3%地方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1%
2,小规模工业企业,地税交城建税(市区7%、县城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1%。 所得税是定额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3,缴纳承包这20亩地的税,应当属于地税。
二、城建税如何计算?
营业税:营业收入*3%,城建税:缴纳增值税额*(城镇7%,乡村1%),教育费附加:缴纳增值税额*3%,
个人所得税:(每月工资额-2000)*速算率(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500元50
二超过500元至2000元1025
三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125
四超过5000元至20000元20375
五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251375
六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303375
七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356375
八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4010375
九超过100000元45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5,000元的50
二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10250
三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
四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
五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20,000元的200
二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302,000
三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三、不交地税地税局可以怎样?
不交地税后果:地税局会按税收征管法依法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税务人除了缴纳所欠税款外,还要按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地税局来说,所有的店铺都是目标,因为所有的经营户都需要缴纳地税,除非未达起征点,也就是每月5000以下营业额。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世界各国对于地方税管理权限的划分大体有三种类型:
①立法权与管理权完全属于地方,地方政府可以决定课征地方税收。
②立法权属于中央,地方政府有较大的机动权限。
③立法权和基本管理权均属于中央,地方政府只负责征收管理。
四、什么是地税.为什么要交地税?
1、销售商品的缴纳4%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7%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五、城建税怎样填凭证?
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六、应交城建税分录?
交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七、地税怎么算?
印花税:营业额0.03%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城建税:增值税5%
八、地税怎么收费?
地税分类及税比: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
(4)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
九、什么叫到地税?
所谓报到就是你在办国地税登记时国税局和地税局给你的一套资料去国地税报到,核定税种和税率如果不报到始终是在途户到时候办事情是很麻烦的,如果在限期内不报到是要受到处罚的~`
十、国地税合并后,地税税种是否有变化?
国税地税合并是指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税和地税合并以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国税地税合并只是部门间的合并,并不会牵扯到税种的变化 。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